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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维塞尔


   

  弗里德利希·冯·维塞尔在门格尔的《原理》问世后13年发表的《经济价值的起源和主要规律》,是对门格尔著作深感兴趣的首批公开标志之一。关于维塞尔和边际效用理论的联系,以及促使他写这本书的各种因素之类的故事,人们有许多说法。这些说法可大体概括如下:维塞尔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政府官员,儿子本想继承父业。他在中学和维也纳大学(他于1866年入学)时有一位同窗好友庞巴维克。维塞尔研习法律,尤其喜爱法律史,他认为经济学应能说明法律史。然而,当时执教经济学的劳伦·冯·斯廷的讲授不能使他满意。而另一方面的经济学即亚当·斯密、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学说也不能使他满足。他毕业于1872年,同年,他和庞巴维克发现门格尔的《原理》才是他们认为最有用的经济学说。
  按照通常的这种说法,事情的进程着实使人吃惊,而且具有偶然性。这太玄虚了。其中最令人不解的是,他和庞巴维克拒绝斯廷的经济学而接受门格尔的学说,是在他们21岁出头,又正当别人还都没有洞悉门格尔著作的优越之时。莫金特对上述传说有明确的解释:“他们(维塞尔和庞巴维克)对经济学总是赞成的,但此时在维也纳由斯廷讲授的这种经济学对他们却一钱不值。恰在此时,他们得到了门格尔的《原理》,该书向他们展示了答案。他们从中发现了‘阿基米德的观点’以及独立地建立他们自己的学说结构的基础。”这种说法主要来自维塞尔的自传性笔记。这是维塞尔在事隔50年之后所写的富于戏剧性的故事。他不会借助于对往事的回顾来美化他的青年时代。但对今天持批判眼光、而且了解当时人们对先驱者的著作的接受是多么不热心的人来说,上述说法似乎过于完美了。
  大学毕业后,维塞尔和庞巴维克一起为奥地利政府工作了3年之久。两笔出国奖学金又把他们拉出了政府圈子并重新投入学者生活和价值一类的课题。这一次他们来到历史学派盛行的德国的大学。他们在海德堡、耶纳和莱比锡的两年间做了些什么,我们知之不多。我们只知道他们1876年在海德堡克尼斯的研讨班上宣读过非常重要的论文,这些论文预示了日后他们著作的方向,也显示出门格尔的影响。克尼斯的研讨班虽然主要是进修历史方法的,但对边际效用并不过分敌视。他们向该研讨班提交论文是为了申请1876年延续奖学金。但奇怪的是,门格尔对维塞尔的论文并不热情。事实上维塞尔的论文直到1929年才发表出来。该论文的标题是描述性的:“成本与价值的关系”;该文没有明确提及门格尔的《原理》,也未提及其他有关的文献;但它明确显示出门格尔的影响,因为其目的在于说明“高级物品”如何影响“低级物品”。它表明维塞尔并没有忘记关注效用,特别是效用和成本的关系。
  两年学习后他们又回到政府任职,但时间不久。他们在德国的大学的学习激发了他们从事学者生涯的欲望,庞巴维克在维也纳大学作了很短一段时间的“编外讲师”之后,首先赴任因斯布鲁克大学的讲师;维塞尔则于1884年到了布拉格大学。
   

  维塞尔的《经济价值的起源和主要规律》是作为任教维也纳大学的条件而提交的。该书共有4章,第1章讨论价值的含义和性质,以考察“价值”一词的日常意义开头。第2章概述决定价值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实际上也就是对经济问题的一般陈述。进到第3章人们才碰到价值的起源问题(它是该书标题的一部分),作者指出,价值起源于效用而不是起源于劳动成本。第4章即最后一章占了全书的一半(100页),阐述基本的价值规律(如书名所示)。维塞尔把边际效用规律作为价值决定的主要规律,他竭力表明只有在不可避免地进行抉择的意义上,成本才有意义。他研究了产品在各生产要素中的分配。门格尔本人以及预见到并明确表述了这里发现的基本思想。因为维塞尔5年后对这里提出的所有问题有更详尽的阐述,所以我们将在后面适当地方加以讨论。
  维塞尔的这本书国外无人评论和注意,德国杂志的评论也只有两篇。其中一篇注意到这是一个德国人写的不同寻常的书,全书200多页没有一个脚注。维塞尔是在几乎全无参考书目的情况下写的,所以他不需要脚注。他只提到杰文斯和门格尔,但与1876年那篇谁也未提及的论文相比毕竟进了一步。门格尔的影响随处可见,尽管没有大段的引语。只有后来引用的一处表明他对杰文斯特别致谢,此时他显然还不知道瓦尔拉斯与效用学说的联系。
  维塞尔的这本书是边际效用史的一个里程碑,因为他在本书提出了“Grenznutzen”一词,威斯蒂德后来将它译为“边际效用”。在提出这个词之前,维塞尔的阐述是很费力的。这个词是在他的这本书已经写过一半时才提出来的,缘起于作为杰文斯的“终点效用”或“最后效度”的泽词,原文如下:“下面我要把对物品单位的价值起决定作用的物品用途称为经济的边际效用,或简称为边际效用,因为这种物品的效用处于经济所容许的应用边际之上(参照杰文斯的‘最后效用程度’或‘终点效用’)”。维塞尔特地说明他使用这个词是因为该单位物品处于经济使用的“界限”上。但这个词是否完全表达了杰文斯的“终点效用”的含义呢?可否译成另一个更确切的词呢?假如我们认可维塞尔的译法,即把杰文斯的“终点效用”译为“Grenznutzen”,那么,当我们把它译回英语时,所得的是“边际效用”而不是“终点效用”。维塞尔提出该词之后,便在该书的后面部分反复地使用它。他显然为表述他的基本概念找到了一个很有用的工具;也许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他在先前的论文以及第一本著作的前半部分何以自处定会感到疑惑。1884年后维塞尔继续在上述意义上使用“Grenznutzen”,其他人也采纳了它。
  除了提出这个词以外,维塞尔的这本书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影响;维塞尔的写作风格也削弱了它的影响,成了人们理解其内容的一个实际的障碍。他的风格有两个特点,都会给读者造成困难。第一,他几乎完全使用一般的或不确切的术语。他用“物体”而不用“食品”;用“食品”而不用“水果”;用“水果”而不用“苹果”。他的概括性固可称赞,但却使读者深感烦恼。第二,他在自己分析的许多重要部分,加进了大量有关的但不必要的陈述,但没有标出来,这会使读者弄不清楚这种句子究竟是要表述一种有关的思想,还是简单地说明显而易见的某种信息。下面这句话可说是后一类句子的典型,其用意显然是追求完整性。他说:“假定某人想得到一个物品,不管他的欲望如何强烈,他也不会同意支付被要求的任何价格”。对这句话我们也许提不出什么疑问,但问题在于,维塞尔接着又以另一种方式表述了相同的命题。
  维塞尔第一本书没有给读者留下印象的另一个原因是,它避开了对人物的评议,也缺乏有力的陈述。他的叙述有一种不切实际和漫无边际的特点,结果冲淡了论据;而他所描绘的环境和条件又缺乏地理学的确切根据。它们可能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维塞尔试图证明价值只存在于人的心中,但他所说的人却同任何地方的人毫不相干。他对人的研究和对待可以说是最与人无关的。此外,该书几乎没有能给读者留下鲜明记忆的章节。所有这些足以说明该书何以没有取得成功。但当时并没有人公开指责这本书,而今天的读者就能轻而易举地挑出毛病,在此意义上,该书并没有失败。但在下述意义上它的确也没有成功:除了当初的两三篇评论以外,今天人们只需用两三页评论即可说明该书的内容及其难点。
   

  在布拉格的前五年,维塞尔写了他的第二部著作《自然价值》(1889年),该书使他得以晋升为正教授。只有一位德国人(维尔纳·桑巴特)评论过它,但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的确,谁也不能说1889年德国人会热诚欢迎边际效用思想。法国人的态度一样:有一篇评论,对维塞尔还是不利的。只有英国人和美国人赞扬了这本书,但多半是在该书英译本问世之后。不过,F.H.吉丁斯在德文版问世当年曾发表了四页评论以示祝贺。
  同1884年的那本书相比,《自然价值》酷似一部边际效用学说史。维塞尔承认边际效用学说的许多先驱者未能取得圆满成功;但他对他们深表称赞,尤其是奥古斯特·瓦尔拉斯,孔狄亚克,吉诺威西和西尼尔。他列举了四位各自独立研究边际效用学说的作者,并分别说明了他认为门格尔优于其他三人(戈森、杰文斯、里昂·瓦尔拉斯)的理由,其中一些理由显示了维塞尔思想方法的突出特点;甚至他对戈森的简短评论(认为戈森的论述是所有早期作者中‘总的来说最不完善的’)也表露出维塞尔所抱的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这使他尽可能完整地表达他的思想,即便冒犯读者也罢,以至于他最后指出,“没有哪种价值理论在表面形式和论述方面做得更完整、更详尽”。在维塞尔看来,瓦尔拉斯的分析应受“数学因素过重”的批评。我们在此碰到了维塞尔的著作中一个始终存在的方面,即由于他缺乏数学的基础训练,所以他对使用数学的人始终抱有一种猜疑的态度,而且相信他不用数学也能同他们一样,甚至做得更好。维塞尔对杰文斯的惟一批判是认为他比门格尔的论述肤浅,在他看来,门格尔“是从更一般的价值概念出发的”。
  《自然价值》一书在很大程度上是把边际效用思想引进价值决定问题。对价值论中的边际效用的主要论述是在第一卷中提出来的。第二卷研究“自然价值”(并以之定书名),研究它同交换价值的关系,同社会主义国家中价值的关系等。在有关“归算”问题的很长的第二卷(占全书40%)之后,维塞尔又回到了他第一篇论文的论题:成本和价值的关系,这是第三卷论价值的继续。最后一卷篇幅不大,探讨边际效用理论同国家经济学的关系,特别是税收和政府开支问题。这一卷显然受到维塞尔在布拉格大学同事萨克斯的鼓舞,后者两年前在《国家学说原理》中已经研究过这个问题。
   

  维塞尔希望他的价值论能够调和以往反对效用论者指出的种种矛盾,他说,物品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能满足需要;他又说,欲望会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下降这个事实(他命名为戈森定理),适用于“所有的感情,从饥饿到爱情”,概莫能外。
  维塞尔接着说,他几乎不必谈论满足的尺度问题。他假定存在测定的某种可能性,他说:“如果我们追踪某种需要的满足过程,并把每次满足行为所带来的价值标示出来,就会得到一种递减的尺度,其零点在完全满足或‘饱和’时便可达到,而其较高的一点则相当于满足的第一次行为。”维塞尔在获得测定尺度方面显然感到存在两个障碍:精确性和共通性。他几乎未触及缺乏共通尺度这个问题,也没有指明当他把“共通性”一词用于不同物品和不同的人时,他想的究竟是什么。他接受近似准确值,他认为测定的尺度存在于“有可能在一百个不同的欲望强度之间作出区分”。不消说,测定所要求的既非任何设定的准确性,也非任何一种共通性;无论如何,在日常应用中两种都有用。
  当维塞尔在非常有限范围内考察效用函数的形式时,他想的是不连续的效用函数(基于前述观点:消费者能够在相对极小的满足强度之间作出区分);他还倾向于认为别人也一定会抱有同样的看法,因此他责备杰文斯等人相信“有必要使支出的每一个方面都严格地保持同样的满足程度,同样的水平,同样边际效用。”为适用其不连续函数,维塞尔重新表述了收入在各种支出间最佳分配的原理,即“在所有的用途中达到尽可能低的边际效用,而在其他用途中不必损失较高的效用。”他对连续性函数的嫌弃更多地是基于他未能看到,连续性函数的假定只不过是对一部分现实世界的理想化。尽管他在别的方面愿意理想化,他却继续拒绝连续性观点,这使他的分析付出了一定代价。它说明数学的稍许训练可能对他会有所帮助;杰文斯和瓦尔拉斯就保持着他们的优势。
  维塞尔不仅在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所说的意义上理解边际效用价值论,而且在该理论的某些方面还有他自己独特的不同看法。例如关于“需要的未来满足”问题就是如此。在这个问题上他同杰文斯公开地保持距离,但却不点名地也同庞巴维克分道扬镳。他的观点同这二人的看法适成对照。他认为人们对未来需要的估价一般来说并不低于对现在需要的估价。他承认原始人不能恰当地估价未来,但他坚持认为经济上先进的民族要学习恰当地估价未来,他特地指出人们应学会储备其整个的资本资产。他尤其否认未来欲望的减弱同资本和利息问题相关,理由是,利息“一点也不是管理不善的经济的征兆”。
  维塞尔在效用问题上的另一个贡献是他关于一整批财物的价值的看法。他用该物品每单位的价值即其边际效用,连同该物品的单位数来测定总价值。他写道:“一句话,一批同类物品的供给的价值等于其边际效用与其件数的乘积。”维塞尔用了两章的篇幅来澄清他关于物品价值总量的这一特殊看法所引起的各种疑惑,其中之一即所谓“维塞尔的反论”。依照该理论,在物品数量增加到一定点之后,其价值便开始下降;当我们已经占有了所需要的全部物品时,它对我们的价值就会降低到零。维塞尔这样解决自己的反论:他指出,价值不仅有正的因素,即每一增量物品减低了归于先前物品的效用;而且有负的因素,即每一增量物品减低了归于先前物品的效用。比维塞尔所提出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更快捷的答案,必会涉及到拒绝维塞尔的无成果的总价值概念。维塞尔本人对此解答也一定不大满意,因为他赶紧向读者解释说,在人类经济中,我们的消费几乎全都处于总价值随着消费增加而增加的阶段,因而福利和价值在将来也是正相关的。
  维塞尔接着考察了所谓“价值的反常现象”。这个词可追溯到普鲁东;该现象同上述反论有一定的关系。显而易见的矛盾是:如果指导人们生活的原则是价值(即维塞尔所说的总价值),那么,“对每个人来说,无论从赚钱或销售的观点看,还是从他的私人经济来看……最有利的做法是把过分的富裕变成需要,把需要变成更大的需要,以便创造和增加价值。”但他明智地指出,指导我们行动的不是价值而是效用。那么,价值还有何用?维塞尔答复说,因为一般来说总价值和总效用是朝着相同的方向运动,又因为我们可以测定总价值而不是总效用,所以,“从效用考虑认为是满意的交易,从价值来说也是满意的”。结论是,可以用价格和数量来测定总效用。普鲁东认为上述不一致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的社会组织来解决,维塞尔则拒绝这个结论。
   

  维塞尔的书取名《自然价值》,也许是想反映该书中最富有独创性和最有价值的部分,但他的思想终于未能证明是有用的,所以自然价值这一概念和用语也就从未进入后来经济学家的著作。关于自然价值的含义,维塞尔本人没有明说,他很可能把它看作一这虚构。他显然认为自然价值是在这样一种条件下出现的价值,即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购买力和相同的口味,以致于交换价值会与每个人的效用相一致。维塞尔没有这样说,但意思是明确的。例如,他说,他著作第一章所讨论的孤立个人的价值就是自然价值。在此孤立个人的社会中,每人的收入相同,口味也一样。他又说,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价值是自然价值,因为所有人的收入和口味都是一样的。自然价值肯定是不存在的。维塞尔也承认,“它终究是不是一种梦幻,令人怀疑。”他建议我们“满足于想象这种价值就行了。如果我们能够设想去掉了私有财产以及由于人类的不完善性所带来的全部麻烦,它(自然价值)就会很好地帮助我们认识现有经济的面貌。”当私有财产消失时,收入的不平等大概就会被抛到窗外,随着人类不完善性的消灭,口味的差别也不复存在了。自然价值对维塞尔来说显然是一种理想的不现实的东西。
  维塞尔不能为其自然价值思想派上用处,所以它在中途就搁浅了。他本来的目的是要发挥来自以下两种情况的思想:一种是(如他所说)边际效用指导或应当指导我们的一切行动,另一种是,他没有效用的尺度。可是,最后他却把边际效用同他能够测定效用的想法连到一起了。他认为价值只在一定条件下符合边际效用,他称这些条件是“自然价值”。他认为他能测定客观价值,从而,在自然价值和客观价值一样流行的限度内,他也能测定效用。他想尽力证明,现实世界发现的交换价值总是理所当然地接近于自然价值,因而我们对经济行为的实际指导通常是服务于一种有益的目标。但是他未能达到目的。这种思想几乎没有什么实际成果,因而后来的作者对它也就略而不提了。维塞尔在1914年的《社会经济理论》中以不同的说法重提这一思想,但没有得到什么反响。
   

  效用与成本的关系是维塞尔颇感得意的课题之一。要注意的是,维塞尔看待价值的观点不同于现今大多数经济学家的观点。他试图发现价值的原因,而现今大多数经济学家则试图揭示出同时决定全部有关经济量的各种因素,并不希求通过探讨这种复合体,而从中找出某个特殊部分作为其他部分结果的原因。一般均衡价值论把影响价值的所有因素都包括在内,而不是只把那一个因素作为原因。
  维塞尔追随门格尔,坚信效用(正确理解的效用)是价值的原因。他知道别人发现原因存在于不同的地方,特别是在某些东西(尤其是劳动)的成本上。维塞尔还看到这些成本是存在的,而且在经济世界发挥着某种作用。他还知道门格尔的《原理》没有研究这个问题。为弥补这个疏漏,说明效用(价值的真正原因)与成本的关系,维塞尔写了提交给克尼斯研讨班的论文,现在又在《自然价值》中回到这个论题。
  维塞尔拒绝把劳动成本作为决定价值的一个因素,从逻辑上说完全是出自他当时所设想的那种经济。在他讨论的大多数地方,维塞尔都把价值看作是起源于某种最简单的情形:一个消费者的市场,卖者有一定量商品。在这种市场上,劳动成本或任何其他成本显然不会加入价值的计算,这主要是因为没有劳动或任何其他生产努力发生作用。在市场完全被消费者的利益所支配时,调节交换价值或任何其他价值的就只有各种效用条件和既定的供给条件了。如果把各种生产条件加进他的模式,维塞尔也只是认为劳动成本只起有限的作用。他的论价值的著作始终把劳动量看作是一种不变的量,在此限度内谈生产同他的模式的关系,因此维塞尔不把劳动成本作为价值的一个原因。
  维塞尔设想了一种场合,一种很不可信的场合,在此场合下,他认为劳动成本决定价值。可是如果设想劳动能够而且确实生产了如此丰裕的产品,以致于其边际效用全都下降到零,这是不可思议的。应当假定,在这种场合,舒适(闲暇)的边际效用是零。维塞尔认为,在这种场合,物品将是有价值的,因为如果放弃了任何劳动,则某些需要就不能满足。但是边际效用不可能表示出这种正的价值,因为它将等于零。维塞尔的结论是,我们不能发现劳动价值论成立的条件,因此效用总是支配价值的。
  维塞尔的《自然价值》是他对价值问题的主要贡献。他在此后几年中发表了两篇文章,旨在向美国宣扬他的价值学说。但再往后25年间,他没有重温这个课题。哈耶克说:“在致力于高难度的各种问题进行了25年紧张工作之后,一种枯竭之情油然而生。因为在许多年间继续进行理论研究是不可能了。”15年间两部篇幅甚小的著作的问世是否真的使他精疲力竭,我们可能有怀疑,但毋庸置疑的是,他此时的确了结了价值理论,而且再也没有抱着同样单一目的(他曾为此钻研到1889年),重新回到这个课题来,并达到同一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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