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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


  经济合同失效及愈加严重的“三角债”问题,意味着一个民族的经济伦理正在发生劣变。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种以前的强盗都要奉行的准则,竟为“杀熟”(即专门以亲朋好友为行骗对象)所代替,不少杀人抢劫、拐卖人口、绑票这类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在熟人、朋友、老乡之间,人和人之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一个每年在公款吃喝上要挥霍将近2000亿元,在洗桑拿浴上要花掉100亿元,在吸毒上要消耗上百亿的国家,绝对不是一个善用财富的国家。

           ※        ※         ※

  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有相应的道德观念和法制基础,自从中国经济改革开始,自发私有化进程推进得相当迅速。那么中国人是在一种怎样的伦理观念支配下完成这一过程的呢?毫无疑问,中国正在进行一场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经济伦理观念也正陷入一种严重混乱脱序的状态,有必要作一全面理论检讨。
  所谓经济伦理,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市场交换中的道德秩序。分配法则和占主导的价值体系,如对财富的追求、使用和管理。本章限于篇幅,不可能对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变化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上述3个问题进行分析。

政治、经济和伦理道德的不同步变化

  10多年改革最显著的特,或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或是:政治制度的变迁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社会主义奉献型经济伦理,在10多年中土崩瓦解,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代替,结果导致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出现。
  近10多年来,中国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但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点是:政治制度的变迁严重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用各种社会压力强制社会成员表面上遵守的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短短10多年时间内陷人士崩瓦解之中,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取代。结果导致了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社会成员失去了理想,生活成了纯粹的买和卖。极端自私的利己主义(往往被误解成西方的“个人主义”)、以邻为壑的地方主义、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人心浮躁飘荡,行为混乱失序,不少社会成员连起码的道德感都丧失殆尽。为了追逐利益,不少人不惜损害他人、损害整体、损害民族、损害社会。政府不得不一再强调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众安全感下降。
  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物欲的冲击下如此不堪一击,正好说明了它完全藐视人的求利动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性。它之所以在社会上一度成为主流形态,从较浅的层面看,是依赖于意识形态强有力的约束。但往深一点看,实质上更有赖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资源支撑。当人们舍政府提供的就业机会之外无法以别的方式谋生时,其行为自然也就遵循政府划定的界限。一旦奉献型经济伦理的支柱——计划经济体制发生变化,这座在沙滩上昔心构筑的伦理大厦自然也就失去了支撑的基础。可以说,近年来社会政治道德日渐败坏,是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不同步的必然结果。在经济改革的同时没有进行一些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建设,以规范人们的求利行为,才导致如此混乱脱序的状态出现。
  这里有人们不得不思考的几个问题:
  为什么在财富的冲击下,奉献型经济伦理会如此不堪一击?中国以“安贫乐道”为主调的传统经济伦理,为什么在全社会群情汹汹追逐利益的潮流中见不到半点影子?对传统经济伦理到底扬弃了什么,继承了什么?它在目前经济伦理剧变中到底起了何种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现在这种公民社会奠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之上,有其道德基础,即对他人生命、财产、自由权利的尊重,其全部法律制度也以此为出发点。而中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为什么竟会出现这种以社会整体生活的理想和道德准则作交易的局面?人们追逐利益时,往往是以损害他人(或国家、集体)的权利,甚至损害他人的财产和生命为前提,以此为代价获得经济发展到底值不值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究竟是单纯追求经济的发展,还是为了求得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上面这些问题,尤其是第二个问题,凡有社会良知的人都在思考。凭心而论,中国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状态,并非“开放”带来的“外来”影响。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任何社会的人都存在对财富的贪欲,和其它制度相比较,资本主义恰好更多地是对贪欲的一种抑制或理性缓解。对西方社会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否认,功利性确实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比较成功地将社会成员对功利的追求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生存的范围内。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烈变化,最引起研究者兴趣的问题应该是:就在对“道德人”和“道德经济”的批判尚余音袅袅时,就出现了令人惊诧的“道德大滑坡”。而人们的道德伦理观总是从他们所处时代的实际关系引伸出来的,这中间的剧变说明,一定在中国人表面上还是“道德人”的时候,在民族心理的深处,已埋伏下某种导致日后道德劣变的隐性因子,只是研究者过多地注意到表面上的“道德”状态,没有进行更深的内在挖掘而已。

被破坏的市场道德秩序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是邓场经济运作的基石和市场有序化的保证。而我国到了80~90年代,各行各业出现了职业道德危机,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是依杖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有两种,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导致经济信用严重梗阻;二是假冒伪劣商品亢斥市场,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这种情况导致我国经济陷入过度投机之中。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使人们的经济交往有了规范。但现在的中国,这两者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职业道德感的缺乏和行业风气的败坏
  所谓职业,从本质上来看,是社会职能专业化和人的角色社会化的统一。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种职业在道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做官有官德,行医有医德,从艺有艺德,经商有商德,执教有教德,从事学术研究有学德。各行各业都有与本行业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可以说,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它与经济信用一样,同属于第一层次,是整个经济伦理体系的基石。
  所谓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简单他说,主要是指职业和职务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责”是指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遵守职业规则程序、承担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本岗位、本职业与其它岗位、其它职业有序合作的责任等;“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通过职务报酬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力。这些职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在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上,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利”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的责任和权力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从中国的现状看来,在处理职业的责、权、利三者关系上,恰恰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职业群体中,都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自己的职业责任,对职业的“权”和“利”倒是有着特别清楚的认识。从社会实践来看,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正是依仗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砝码自然是朝个人利益和行业集体利益倾斜,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牺牲品。少数人从事所谓“第二职业”,如一些资源部门的官员到企业兼职,出任董事或名誉董事长之类,恰好是因其第一职业的便利和权利,因之这些“第二职业”往往是以损害第一职业的责任和道德为前提的。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中国许多行业如房管、电力、电话、医疗、教育等行业都具有一种垄断性,至于工商、税务等更是凡开办企业者都需仰其鼻息的职业。由于生存需要,老百姓需要和这些行业打交道的时候很多。而这些行业中,几乎每一职位都有“权”可资利用,所以老百姓谈到“电老虎”、“房老虎”以及某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劣行时都很愤怒,对许多行业滥用“职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看病动手术要给红包,小孩上学要送札,要满足学校里各种各样不合理要求,盖章批条要行贿等劣行,无不切齿痛恨却又无可奈何。
  下面这一例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典型例证。1996年1月2日,福建省周宁县小儿科主任阮诗锡值晚班,置病危小儿和家长多次哀恳于不顾,只管启己烤火睡大觉,根本不给病儿施治,导致病儿死亡。而这病儿只要及时施治,本不会死亡。(见《南方周未》1996年3月8日报道)类似事情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医疗卫生部门医德之差,从80年代开始可算是“有口皆碑”,温州日报社记者周新曾在1990年发表过《病房察访记》一文,专门将其在温州某医院调查来的事实公之于世。该调查表明,医生向病人索要红包是常见的事。各地常呼唤纠正医德医风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
  职业道德败坏的极端例子为河北省雄县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成,这位李副局长1995年8月某夭到该县一家酒店跳舞被婉拒,他遂利用职权编造谎言下令有关人员停电,造成4座35千伏变电站、15个乡镇企业及大半个县城停电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恶性事件,使该县工农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最后在调查组查实此事后,这位李副局长却只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及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中国青年报》曾载有一篇《行业风气问卷调查数据》,该文谈到,公众最为痛恨的八种行业不正之风是: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收费;利用特权索要财物;乱罚款;乱摊派;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元偿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的钱物。社会公众痛骂这类行为“比妓女还不如”,认为妓女拿了钱还要提供服务,还要讲“职业道德”,而这类人拿了钱,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讲,还要破坏这一职业的声誉。比如在政府中担任公职本不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关系,有其伦理上的精神意义,即要求担任者有个人献身精神。但现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拿了国家的工资,亦即人民的血汗钱,不但没有“为人民服务”,还要贪污腐化,挖政府的墙脚,破坏政府声誉,削弱了政府计划的实施,甚至还破坏了许多社会公共政策的原定目标。
  如果说上述行为可冠之以“不正之风”,那么下述行为就只可以用“反社会、反道德”这类词来形容了。如走私贩毒、制假贩假、卖淫设赌以及设立各种骗局等等。不少长途汽车。的乘客都受过“车匪路霸”坑害,不少旅客上车之前说好票价,等拉到半途,司乘人员强行加价,稍不依从,就是一顿毒打;或是半途甩客,旅客如有异议,就会被饱以老拳。一些路边店强行拦截过往车辆,用打骂等威胁手段要求旅客花高价“买”他们供给的饭菜,一辆车上只要有一个旅客不买,就坚不放行。有的旅客坐上一天车,被拦截7次,强迫吃饭5次民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没有办法从公有财产中分一杯羹的官员,为了捞钱而设置“色情陷阱”诱人入局。如江西省上饶地区万年县石镇政法办,在206国道线万年境内路段,与沿线部分路边店老板及妓女串通,利用卖淫妇女在店内或上路搭车等方式勾引过往驾驶员、货主或旅客嫖娼,店老板随即向石镇政法办“报案”,政法办派人到路上拦车将嫖客抓获处以罚款。自1992年11月至1993年9月止,石镇政法办人员采用上述手段共“抓获”嫖娼案118件,对161名嫖客处以罚款,总共罚没款项34.86万元。像这种设局骗陷他人谋取财物的行为,竟出自基层执法者,可见世风之坏民这一类行为早已不是正常的买和卖,和打劫已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如果说政府官员的腐败和企业经营者监守自盗的腐败行为属于权力制衡的范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职业便利谋私属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问题,那么这类强买强卖和设置“色情陷阱”之类则说明部分人已根本无视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利,根本不想付出市场交换中的“交易费用”,而用准暴力强制性地将别人的财富占为己有。上述种种行为。的扩散,败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职业道德是一种软性的行为规范,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第一个层次。作为起中坚作用或者说主导型的道德规范,它本身受良心和社会成员个人素质的制约,同时又调节着人们的自我行为、人际关系和一切非法律关系的交往,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格守遵循的道德规范。从1995年开始,中国舆论对几个先进人物如徐虎、李素丽进行大规模表彰,这几个人的先进事迹主要是对本身职业规则高度自觉地信奉,职业操守非常好,体现了爱心。从对这几个平常人的表彰内容来看,可以反观出社会职业道德的紊乱己达到何种可怕的程度。据某份调查资料显示,1993年有87.1%、1994年有93.3%、1995年有89.6%的被调查者对社会风气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哈那克认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道德基础就是“责任惑”,这种责任感源于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感基础之上的责任感,任何职业都将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的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实现长期谋生,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的价值。要言之,完全丧失了责任感的人,已不能被视为文明社会的一员。由无数多个这种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其生存意蕴也将降低到一种非常可怕的程度。

经济信用的失常状态

  所谓“经济信用”,和职业道德一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最低层次,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任何社会中经济实体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道德资本。因而它的要求往往十分明确、具体、清楚,甚至一目了然,使从事交易者很容易识别、理解并遵循。如货到款讫、不销售伪劣制品等。关于经济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有一句著名的话,即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反复强调的那句“信用就是金钱”。中国传统也非常强调信用是个人品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古语中有“人无信不立”这句话。基于此,可以将人力资源分成两部分,一是人的能力,二是人的道德素质,后者构成经济信用的载体,其高下决定了物质资源是否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所以经济信用被视为市场经济运作的基石,是市场有序化的基本保证。
  然而,中国到了80年代后期与90年代上半期,已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的现象。其中两种最有代表性的行为,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典型的表现是中国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或服务费(俗称“三角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已导致经济信用严重粳阻,社会经济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假冒伪劣商品越来越多,充斥全国各个市场,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受过假冒伪劣商品之害。
  以“三角债”为例,到1991年6月1日“三角债”被提到总理办公会议时,实际上已处于国家不能不管的被动局面。当时全国“三角债”累计达3000亿元:在工商银行开户的4万户企业,三项资金占用达3523亿元,其中产成品占用1306亿元。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内,国家共注入清欠资金555亿元,清理了拖欠款2190亿元,达到了注入1元清欠4元的效果。虽然经过这几次大规模的清欠,但拖欠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形成“三角债”的因素在1992年仍在发展。近两年相互拖欠的“网”越织越密,越拉越紧,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困难境地。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组数据:1994年底,中国工业应收而未能收回的账款净额为6314亿元,比1993年末增长了51%,相当于工业企业全年销售总收入的15.8%。若与1991年的“三角债”相比,1994年多出1600亿元。1995年上半年,拖欠的情况仍有增元减,截至5月末,已超过7000亿元,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大量追债公司应运而生,以黑社会手法追讨债务的事例屡见不鲜。
  另一经济信用失常的表现就是伪劣商品与各种假货充斥市场。由于中国市场自我调节功能较弱,市场准人制度很不严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获得成功的几率比失败的几率要大得多,高额利润使不少人趋之若骛。统计数字表明,1993年初至1995年一季度,在全国共查出假冒伪劣商品标值52.4亿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5.8亿元;全国共立假冒伪劣案件21万多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4145人,判刑1127人,其中死刑12人,无期徒刑16人;参与、包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国家干部受党纪处理的111人,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伪劣商品中,数量最多、对社会公众危害最大的是各种伪劣药品。《中国消费者报》公布了一项调查数据,宣布95%以上的消费者都买过假货。从各类传媒披露的情况中不难看出,今天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可以说找不到一个没被伪劣商品和假货污染过的市场。即便是百年老字号,也有被他人假冒之虞。如“王朝”酒的原生产地天津市场就曾出现为数不少的假“王朝”酒,且来势汹汹,有铺天盖地之势。一些企业甚至因为假冒商品的恶性竞争,面临倒闭命运。
  东莞龙城服装公司的遭遇就是假货驱逐真货的明显例证。1992年东莞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龙城服装有限公司向市场隆重推出“KASALA”(嘉士拿)名牌服装,由于该品牌的服装款式新、料子好,做工考究,大受海内外客户欢迎,产品刚一出来,就被要货者抢走,无需地方堆放产品,成了近些年来罕见的“无仓库企业”。但好景不常,福建石狮、广东普宁等地马上就有大量的“嘉士拿”服装抛向全国各地市场,因仿制品质量低劣,消费者大呼上当。仅仅只有几个月时间,在市场上大受欢迎的“嘉士拿”服装,在假冒商品的冲击下,成了滞销商品,积压了4000多套服装,只得将食堂改作仓库,井外租场地堆放积压商品。以后该公司先后创出“火箭船”、“老爷车”、“健唛”等数种产品,无一不遭到同样的命运。该公司负责人叫苦连天:“这老冒(假冒者)也是太厉害了,我们是惹不起也躲不掉。现如今我们连广告也不敢做了。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实在是和他们拼不起。”
  1995年8月,号称“全国首家、北京唯一”的一家保真商城。因为坚持“真”而难以经营,只好结束了它仅维持了400天的生命。这一事例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远远超出了商业的内涵。因为“保真”与不受商品危害本是消费者起码的权益和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理由;人家付了钱,你就得保证商品的质量,凡是信息不对称的交易,就包含着道德风险。商家开设“保真商场”,以“保真”作为特色招徕顾客,这一事实本身说明,目前中国消费者连这点最基本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商业信誉已经荡然无存。而“保真商场”的倒闭,更说明中国消费市场已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而导致市场失效的主要原因就是经济信用失常。
  上述这些现象都可以称之为经济信用失常。
  中国近年来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已有许多文章讨论过,并总结了几条原因,认为某些不适合市场经济的体制性因素,成了经济信用失常的温床,如历史原因造成企业自有资金缺乏,高负债经营从而导致企业硬性违约;宏观调控波动性与信用约束软化的矛盾;大量资金体外循环;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银行间占汇压汇,等等。由于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通过占压别人的资金解决自己的困难,其结果就导致大家陷入“三角债”旋涡。
  上述分析其实都只是一些表面现象,因为如果只是这样,那么这个问题由国家出面,采用放松银根等方法,还不是不可解决的。但是中国经济信用失常的深层次原因并不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简单,而是关涉到一个民族的经济伦理观念劣变的问题。
  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目前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硬性违约,并不完全是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或自身资金紧缺而造成的硬性拖欠,从而使经济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许多经济主体在成立之日开始,就有意设置陷饼,利用欺诈手段和另一方进行经济交往,一到骗子面目败露,这些人就会卷款潜逃,隐匿踪迹,根本没有想到日后承担义务、履行合同的问题。这方面的例子近年来经常见诸报端,如湖南岳阳县荣家湾一些党政单位,自1992年开始,根本不理会政府有关“党政单位不许办公司”的规定。兴起一股办实体“搞创收”的风气,逼着工商部门发执照,开办大量皮包公司,由于这些机关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如何经营企业,便从社会上聘请了一些无业游民来搞经营,或是将公司承包给他们,自己坐收渔人之利。这些被聘请者当中,有许多本来就声誉不佳的骗子,却被这些党政单位视为“能人”。有了“国有企业”这块牌以后,这些骗子则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面日四处出击,采用五花八门的骗术,在全国各地骗货、骗钱。全国许多追债者近年来云集岳阳县讨债。其中一些惯骗经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今天是这个公司的经理,明天可能是另外一个公司的董事长,而且行踪不定,有的已经把公司办到外地去了。荣家湾亦因此得到“骗子湾”的“美誉”。
  这类事情在目前的中国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试举几例:1995年3月深圳市劳动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出“整顿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该通告就是针对许多职业介绍所收取求职者“介绍费”以后,不履行职责,有部分介绍所还对上门讲理的求职者大打出手的恶劣现象而发。但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到了四96年3月,传媒又呼吁要整顿劳务市场。(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17日“鹏城今版”,《深圳晚报》1996年3月11日《我市劳务市场鱼龙混杂,宰施统一管理刻不容缓》)1995年下半年深圳市开始整顿旅游市场,因为该市旅游市场出现许多“旅游业非法经营机构”,即所谓“野旅”,这些旅游公司坑骗游客,假冒证照,牟取暴利,而且自成网络。(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22日“鹏城今版”)上述这些人大多是内地来深圳找工作无着者。又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子1995年处理了一宗这样的案子:深圳天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欠另一家企业70余万不还,自己却坐豪华奔驰,住别墅,孩子上贵族学校。(《深圳晚报》1995年11月22日)正因为生活中这类人大多,才导致一些青年人在看《白毛女》时,竟认为杨白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为这些青年人见到的多是现在这批欠债不还的无赖,无法理解杨白劳的欠债是怎么回事。
  这类以行骗为目标的公司目前在中国绝不是少数,仅是传媒公开曝光的就不知凡几。《深圳法制报》(1996年9月1日)登载了一篇《万业骗你没商量》的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广东陆河县人彭云辉成立了一家挂牌为“全民所有制驻外企业”,表面上看来仓库、办公室、商场齐备的公司,公司成立伊始,就以行骗为目的。表面上他们总是按法律要求,手续齐备地和供货者签订合同。一旦货物清点人库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付款。不少被骗的单位从此就开始了漫长的追债过程。该公司从1993年到1996年案发时止,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共诈骗16家企业,涉及金额301万元,诈骗金额达277万元。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骗子公司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群体现象。就在万业所在的龙岗龙昌街上,还有由广东陆河人办的类似几家公司,进行同样的诈骗活动。宝安区龙华镇的万福利更绝,大宗诈骗活动一成功,“总经理”就逃之夭夭,杏如黄鹤,法院连人都找不着。
  《南方周未》1995年12月15日在《碉堡楼里大骗局》一文里,披露了河北平山钢铁公司承包者(即该公司总经理)梁泽生专门从事合同诈骗的案件,诈骗总额将近一亿。这一案件最能揭示中国现在经济交往中信用危机的根源。“平钢”自80年代未被梁泽生承包后,就开始进行这种诈骗活动。他们每次和交易对方订立合同,均以骗取对方货款为目的,当被骗者醒悟后要求偿还货款,梁泽生往往还要求被骗者帮他们再去骗人上钩,允诺将骗来的货款双方按比例分成。由于梁泽生为公司所在地的革命老区作了一些经济上的“贡献”,所以他可以毫不遮掩地对受骗者讲:“你们来平钢讨债,我可以为你们指点两条死路、三条活路。一、去公安局告我诈骗。可我们这里是革命老区,老区人民肯定不会答应让我这个财神被抓,平钢的上千工人也不会答应,你看见我那块功德碑了吗?公安局也怕老区人民闹事啊,所以这是条死路;二、去法院告我。我比你更懂法律,法院经济庭审理经济案件,从调解到审理,判决下来至少要6个月,说到执行嘛,你去问问位在钢花宾馆(即平钢附近的一个宾馆)二楼的宜宾法院刘副院长就知道了。再说三条活路:一、我正在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5000万扶贫贷款,到手后我或迟或早可以还你那400万;二、我在某中央级大报上刊有销售生铁现货的大幅广告,你去为我再拉几家客户来,只要对方的货款划到平钢的账户上,划来800万,我就还你400万,我提成50Ok;三、你干脆不要向我讨什么钱了,反正那钱都是银行贷款,你让银行来找我,我自有办法搪塞,你们那400万嘛,可以算作平钢入股,年底我按35%分给你生铁……”后来前来执法的四川刑警,在太行山中被梁的人围攻,抓回平钢的碉堡中被毒打和非法拘押,其中一位当事人至此事见报时为止,还被拘押在平钢。
  上述这类商业欺诈行为在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原因,根源在于当代中国信用观念缺乏:既缺乏传统的道德范畴的“信用”,又缺乏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加之众多社会管理者政治道德不彰,肆意伸张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不少人把坑蒙拐骗看作是市场经济的交易谋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骗子经济,可以自由行骗,不讲信用。如安徽省阜阳市农副产品经营处负责人王某某多次利用库存的少量商品作样品,与外地签订标值额较大的合同,一旦合同签订,他就千方百计刁难对方,想方设法制造纠纷,然后以对方“违约”为由向阜阳市地方法烷起诉。由于他采用贿赂行为买通法院一群法官,所以他每件案子都能胜诉八湖北省工商局1996年7月进行的一项企业合同专项调查表明,合同欺诈活动严重。1995年这个省1929个企业中,发生合同欺诈案件274起,被骗金额3079万元。据公安部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天津、沈阳、大连、深圳等一些计划单列市每年因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2亿元以上,全国每年损失约几十亿元。其中被公安部门追回的仅占40%,大部分不是被犯罪分子挥霍、侵占,就是流出国境。更令人深思的是当被骗者上门求告时,一些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不是进行制裁,而是采取放纵的态度,深层意识里甚至认为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有的还对失信者采取保护政策。1996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在一份情况通报中透露,以签订经济合同作幌子的违法活动非常突出,名目繁多,花样迭出,主要手法有18种之多。这18种手法大致可分成五大类:一是移花接木,假冒或惜用他人名义或货物,骗取对方信任;二是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媒介,散发虚假信息;三是虚构货源,伪造文书,如伪造执照、私刻公章,或者内外勾结,窃取合同文书等;四是利用回收产品、包销产品、低价销售、夸大产品真实价值等利诱手段;五是利用对方法律素质低或法律不健全,在合同中设下种种陷饼,或恶意串通,骗取对方财物。
  由于合同欺诈事件屡屡发生,一些企业因此陷入停产、半停产困境。为了避免上当,在一些地方和一些行业,出现了由现代信用交易向以货易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传统交易方式倒退的现象,合同交易只占整体经济活动中交易量的30%左右,合同履约率亦不足50%,严重妨碍了大生产、大流通。原因很简单:没有游戏规则的市场无法获得发展。1996年,全国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9000余件,为合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9亿元。
  在经济信用失常和大量经济行为失范现象的背后,起深层次作用的是所谓“地方保护主义”。这一点,中国政府也早已看出。1996年1月,全国打假办主任徐鹏程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就谈到,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严重影响“打假”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有些地方“上动下不动”,对本地发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不管不问,甚至纵容包庇;“打假”打外不打内,涉及外地的案件查的多,对本地的案件不查或者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对外地到当地查办的案件故意推诿刁难,制造种种障碍。有的地方由于有地方保护主义作后台,制假售假违法分子气焰嚣张,以暴力抗拒执法。近年来,在广西、云南、山东、河北、河南等地都曾发生过暴力抗拒执法的恶性事件。徐鹏程认为,这里不仅有个认识问题,也有个利益机制问题,还有少数干部的腐败问题。少数地方存在“假冒得利”“假冒出效益”的错误认识,把造假售假视为发展经济的一条出路,把打假和搞活经济对立起来人有些传媒引经据典地论证,国际上某些地区、某国在经济起飞时期,是如何依赖大规模制假售假积累了资金,才有了后来的发达兴旺。这种思想上的误导,无异于对经济信用失常行为加以鼓励。
  经济伦理关系是否失常,关系到一个地方投资软环境的好坏。近年来经济发展日趋落后的湖南省,其省委书记王茂林在1996年2月9日的一次会议上就指出,湖南投资环境不被看好,主要不是“软”“硬”件问题,而是人文因素的缺陷。他指出:“一条107国道本是湖南的经济动脉,可一些人设关立卡,屡禁不止,名曰查走私,其实是敲诈勒索。车一停,这个上来强卖矿泉水,那个硬行卖鸡蛋,弄得过往客人怕在湖南段落脚。广东某报一个版,登了我省某某市某某镇还有多少骗子的文章,湖南人脸上有光?某某市人脸上有光?如此,湖南对外开放能扩大吗?”“做生意要讲信用,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可早一段,好几家外省公司写情给我,说我们省几个公司收了他们的款不发货,意思是要我帮助解决。省地市各级法院也受理了不少这样的案件。”这位省委书记在这里讲的“人文因素”,实际上就是包括经营哲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在内的经济伦理观念。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一个国家的管理者和人民如果容忍甚至纵容这种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注定要陷入过度投机之中,只能是第二流乃至未流的。在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里,经济信用从来就被放置在很高的位置,这一点有其深厚的文化根源。如休漠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生存,就是靠了三条自然律:一是对私人财产占有的尊重;二是对财产占有者转让财产的社会公认;三是承诺的兑现。第三点讲的实际上就是“信用”两字。如果再详加分解,“信用”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为了生存需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某商品信誉好,购买这一商品的消费者就会增加,有利于生产该商品的厂家发展。但是如果信誉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上,容易导致人和人之间互相利用的短期化行为,所以信用还必须上升到更高层次来认识,建立超越个人利益、体现信誉和正义的规则,即法治。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追求的“信誉”尚有待建立,更不用说所谓行之有效的“法治”(不是法制)。
  1996年全国的工商业企业一窝蜂地推出“承诺制”,但观看那承诺内容,有许多其实只是将外在的强制性内容纳入承诺范围内,如反腐倡廉、正确使用行政权力、不乱收费、不吃卡拿要。不收受礼品等,本是由党纪政纪约束的内容,有纪委、监察、审计部门主管;如水质与燃气热值等指标,本来有国家、行业标准甚至还有国际标准与有关质检部门管着;如不销售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保证商品质量不出问题、出了问题派人上门维修,服务态度一定好等等,这些本有行业与部门规章管着。上述这些承诺有如母鸡下蛋保证鸡蛋有壳有皮有蛋黄蛋白一样,本是商业或社会行为应有之义,现在却要作为“承诺”的内容推出,这一事实正好可以作为中国社会经济伦理畸变的有力佐证。如果将“信用就是金钱”这些资本主义信条与现在中国信用失常的情况对比,很难相信这种信用失常状况会使中国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并使中国社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调查结果显示的商业道德危机
  1996年,由新加坡昂记科技公司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进行了一项名为《中国企业家的商业伦理指南调查报告》的活动。在调查中,调查人员采用了分层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了北京、上海、广州300家国有、民营、三资、个体企业的负责人,调查内容涉及到商业伦理的作用,对不道德行为的容忍程度,企业经营者心目中的理想伦理规则及其道德实践,经营者个人信念等。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公司研究人员概括了中伺企业商业伦理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营者对商业伦理的熟悉程度尚不够,对商业伦理规则处在低水平的自发遵循状态,对商业伦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与对实际生活中非道德商业行为的高度容忍形成强烈反差。调查表明,只有34%的人听说过“商业伦理”这一说法,且多将“商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等同视之,只有约15%的企业经营者能较全面地理解“商业伦理”这一概念的内涵。
  虽然多达85%的企业经营者强调商业伦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但调查人员提供的非道德行为测试结果又令人担忧:企业经营者中对相当一部分非道德行为采取高度容忍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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