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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和亚洲的经济发展


  ①此文引自《外交》季刊,1998年7—8月号;中译文引自新华社《参考资料》,1998年9月25日。约翰·布拉德·马斯系纽约大学荣誉校长、全国民主基金会主席、透明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弗里茨·海曼系通用电气公司总顾问、透明国际董事。
                 魏尚进

                 导言

  “腐败就像是癌症,会阻碍经济发展。”
  “腐败就像是润滑油,会加速商业车轮的运转。”
  “如果腐败的确减缓了经济发展,东亚必然是一个例外,因为尽管这个地区好像腐败很严重,但它仍然能够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并推动经济增长。”
  这些关于腐败的说明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读到或听到,发现一些趣闻来支持任何一些甚至全部这些可能是矛盾的假设,或许是合理的。对事实和数据的一份仔细的分析报告透露了什么?这篇论文评论了最近关于腐败对经济发展影响的研究。
  在腐败问题上,有几份非常好的研究报告,例如,Andvig(1991),Baldhan(1997),Kaufmann(1977b),UNDP(1997),以及Tanzi(1998)。这些论文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它们相对来说更加强调亚洲的情况,并且不管是否可能,它们的讨论都集中在基于系统的统计学分析的最新证据,这些分析包括一些已经公布的其他人和我自己的研究。本文第一部分讨论了各国政府官员腐败的差异是如何被衡量的。第二部分评论了腐败所产生的经济后果的证据,特别关注了最近的实证研究,并试图解释亚洲经验。第三部分集中在产生腐败后果的文化差异。第四部分集中在一些可能影响了不同国家腐败程度的一些因素,以及补救措施。第五部分提出了一些结论性的观点。

               一、腐败的衡量

  这里,腐败被定义为“政府官员为了个人利益而对权力的滥用,并从私人部门索取或接受贿赂”。这与政治腐败,例如在选举中购买选票、合法的和非法的财产捐助活动、其他特殊利益集团对法律和规定施加影响,以及在私人部门政党中的贿赂等有所不同。由于腐败的天性(秘密、非法以及在不同经济活动中的多样性),要获得关于一个国家腐败程度的准确信息是不可能的——这不像衡量通货膨胀。这个困难也排除了根据一些国家的腐败程度来作出一个准确的排序的可能性。
  然而,有四个广为人知的基于调查的“腐败衡量”措施,它们是相关的,部分是因为它们覆盖了相对广泛的样本国家,部分是因为它们后来被广泛用于各种调查研究。

  国际商务组织(BI)指标
  国际商务组织指标是基于在1980—1983年国际商务组织所组织的一些专家和顾问的调查(通常是一个国家一位专家),现在由经济学家智囊团进行补充。它根据“商业交易涉及腐败或受到怀疑的支付的程度”将国家从1到10进行排列。

  国际国家风险支配(ICRG)指标
  这个指标从1982年开始每年由政治风险部门提出,这是一个私人的国际风险投资部门。根据专家的观点,ICRG腐败指标试图分析“高级政府官员可能要求特殊支付”的程度和以“进口和出口许可、交易控制、税收评估、警方保护或贷款”等形式的“通常被期望涉及到较低层次政府的非法支付”的程度。

  全球竞争力报告(GCR)指标
  与BI和ICRG指标不同,GCR指标是基于1996年公司经理,而不是专家和顾问的调查,它是那个国家所有接受调查者评价的平均水平。这个项目由世界经济论坛(WEF)资助,这个论坛是由以欧洲为基础的大量成员公司组成,并由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HIID)策划。这项调查涉及到了58个国家的2381个公司,根据不规则的程度,与出口和进口许可、商业许可、交易控制、税收评估、警方保护或贷款申请相联系的额外支付,用1到7来评价腐败的水平。

  国际透明组织(TI)指标
  从1995年开始,由国际透明组织每年提供。国际透明组织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致力于与腐败作斗争的组织。这个指标是基于大约10个覆盖不同领域的调查的加权平均。它将各个国家用从1到10的数字排列。如果不同调查中的衡量误差是独立的和相等分散的(idd),那么,用来产生TI指标的平均计算过程可能就会减少最终的衡量误差。但是,idd假设可能很难做到。此外,由于不同的调查覆盖了不同的国家子集,平均计算过程可能会在产生各国排名的时候引入新的衡量误差。我们也应该提出,由于卫指标在不同的年份、来源的国家子集不同,它们不应该被用来衡量一个特定的国家随着时间的过去腐败水平的变化情况。
  我们必须再次强调,相对于对腐败的客观衡量来说,这些指标仅仅代表着感觉。但是,感觉影响着外国投资,并因此影响了我们的衡量方法。另外,尽管这些调查的来源不同,这些指标间的相关性是非常高的,这表明,腐败指数的选择对于统计腐败后果的影响是不敏感的。例如,根据魏尚进(1997b),BI和TI指标之间的相关性以及BI和GCR指标之间的相关性系数分别是0.88和0.77。

        二、对投资、经济增长、收入和政府支出的影响

  这部分评论了一些系统考察了腐败对经济发展影响的近期研究,不管是否有代表性,将使用亚洲国家的例子。

  1.国内投资
  《中国青年报》最近的一篇文章可能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它说明了官僚腐败和勒索如何扼杀一个小的商业企业。
  黄先生,一位36岁的退伍军人和军队三级勋章的获得者,是中国广西某市一家私营小企业主。当他1982年退伍的时候,他进入了餐饮服务业。经过他和他家人的长期艰苦努力,他经营的饭店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很高声誉,甚至赢得了地方政府的官方表彰的饭店。黄自己也成为一名地方杰出的私营企业经营者。
  而这正是烦恼刚刚开始的时候。官僚和他们的亲戚都经常光顾这个饭店。几年来,他们经常白吃白拿,甚至有时还打着视察的旗号。他们从来不付钱。根据黄的计算,截至1997年2月,这个饭店所在的地方政府欠他人民币80665元。1997年5月20日,由于无法收回他以前的利润,黄悲痛地将自已经营的饭店关闭。
  为了扩大规模,基于大量国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总投资与GDP比率的衰退在1980年到1985年间基本不变,并且各种腐败指标的反映都是相似的,这个点的斜率估计是0.012。为了定量说明腐败的影响,让我们通过精确的点估计和腐败等级来提供一个样本计算。如果菲律宾能够将腐败水平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它能够将它的投资与GDP比率提高6.6个百分点[=(6.5—1)×0.012]。

  2.外国直接投资
  20世纪90年代早期,在考查14个主要来源国投入到41个接受国的双边外国直接投资的时候,魏尚进发现了接受国的腐败阻碍外国直接投资的清楚的证据(腐败系数和接受国税率分别为-0.09和1.92)。使用那篇论文中的点估计和BI腐败指标所进行的样本计算表明,如果印度能够将它的腐败水平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对吸引外国投资的影响将与把这个国家的税率减少22%[=(5.75-1)×0.09/(0.01×1.92)]具有同等的效果。
  许多亚洲国家提供了重要的税收激励来引诱跨国公司在他们的国家投资。中国向所有的投资公司提供了最初两年的免税加上随后三年的税收减免一半。这项研究建议这些亚洲国家,如果能够使得国内腐败得到控制,他们将能够吸引同样多,甚至更多的外国投资而不需要任何税收激励。
  事实上,与粗略地阅读这些信息相反,中国作为五个主要投资来源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和法国)直接投资的接受者,一旦有人考虑到它的规模接近一些主要来源国和其他因素(魏尚进,1995),就会发现它还没有发挥它的潜力。中国严重的腐败可能恰好对此产生了影响(魏尚进,1998)。

  3.经济增长
  如果腐败减少了国内和外国投资,我们将考虑它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通过检验有条件的增长速度是如何被腐败所影响的,Mauro发现这些数据恰好反映了那种关系。
  为了说明定量的影响,让我采用点估计。论文显示,如果孟加拉国能够将它的腐败降低到新加坡的水平,它从1960年到1985年平均每年单位资本GDP增长速度将提高1.8[=0.003×(7-1)]个百分点。假设它的实际增长速度是每年4%,那么,它1985年的单位资本收入将提高50%。

  4.政府支出的规模和构成
  Tanzi和Davoodi(1997)针对腐败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们发现:
  腐败会增加公共投资的规模(在损害私人投资的情况下),因为公共支出中的许多项目更容易被高层官员操纵用来收取贿赂;
  腐败使得公共支出的构成和实现新的平衡支出的必要措施出现不对称(Klitgaard,1990);
  腐败使得公共支出的构成和必要的安全和教育基金出现不对称,因为这些支出,相对于其他要求更多的政府采购项目来说,更加不会受到官员暴利的攻击(Mauro,1997);
  腐败降低了公共投资和一个国家基础设施的效率;
  腐败将降低国家税收收入,因为它危害政府收取税收和关税的能力,尽管这种影响取决于有腐败倾向的官员是如何选择名义税收和其他调整的负担的(Kaufmann and Wei,1998)。
  通过分析1980年到1985年间不同腐败指数平均水平的变化的影响,让我解释一些Tanzi-Davoodi的成果。腐败从新加坡水平增加到巴基斯坦水平,将使公共支出与GDP的比率提高10个百分点;并使政府收入与GDP的比率降低10个百分点。腐败的增加也将降低道路的质量,并增加权力消耗、电信故障和水浪费的机会。

  5.劳工运动
  腐败当然不仅仅限制在官员腐败这一种类型。私人团体之间的腐败在许多国家也是非常普遍的,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向一个劳工组织的负责人行贿,能够使他在涉及这个组织集体的利益方面进行妥协。70年代纽约切肉工人的例子可能会帮助说明这一点。纽约的超市不得不面对一个组织良好的劳工组织,即:联合起来的切肉工人和零售食品店职工组成了一个联盟,他们从根本上垄断了当地劳动力的供应。据报道,超市向一位中间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个中间人接着向工会的官员支付了一定费用来购买劳工的和平。一位大的中西部牛肉处理商向这个人(因此也间接地向工会官员)支付了大量的现金,这个人帮助这个公司处理了中西部大量的切向工作(以损害纽约切肉工人的利益为代价),而没有遭遇纽约劳工混乱的局面。在这个过程中,中间人和一些工会官员获得了利益,但是绝大多数纽约切向工人协会的成员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虽然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的例子,类似的例子可能会在所有国家的工会中发生。

  6.城市偏见,贫困和其他后果
  榨取贿赂的愿望以各种方式扭曲了政府行为。特别是,由于上面显示“不可操作”的政府项目常常没有纳入预算,即使它们有很高的社会价值。通过对比,大规模的防务项目常常受到政治家和官僚的欢迎,因为它们的规模和保密常常有利于索取回扣。防务合同常常纳入预算,这是以损害农村健康医疗发挥预防功能为代价的(Gray and Kaufmann,1998)。达到农村居民趋向于与城市居民相比获得更低收入的程度,这些导致腐败的政策偏见可能会恶化收入分配,同时,从农村地区转移了所需的资源。
  最后一个例子表明,腐败可能会使贫困更加恶化,更加持久。事实上,我们能预期,腐败将会使得城市的贫困更加恶化,农村地区也是一样,因为贫困人口向官员行贿的手段更少,通常所拥有的政治权力也更少。Rose-Ackerman(1997)列举了贫困人口受到腐败损害所通过的渠道:
  贫困人口获得更低水平的社会服务;
  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形成偏见,反对资助贫困人口的项目;
  贫困人口可能面对更高的税收或更少的服务;
  贫困人口在出售他们的农产品方面处于劣势;
  他们利用当地小规模企业避免贫困的能力减小了。
  利用1980年到1997年期间各国的回归分析,Gupta,Davoodi和Lonso-Terme(1998)的研究也表明,严重而且不断增加的腐败,就像ICRG指数所衡量的那样,增加了收入不平等和贫困。

  7.“润滑”了商业的车轮
  虽然早先的证据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国内投资、外国投资和经济增长在腐败严重的国家更低,我们仍然常常听说“有道德的贿赂”的故事,特别是腐败常常作为一种“润滑剂”,能够加速商业车轮的运转。在一个有着很不合理并且很复杂的规章制度的国家,通过提供腐败来绕过不良的政府控制的机会而扮演反调节的角色,并因此是有利的。
  通过比较,Kaufmann和魏尚进(1998)争论说,这个观点只是在一个狭隘的感觉上是对的,即当不利的规则和官员侵扰被当作外生因素的时候。官员常常有很多条退路以便根据对个别公司侵扰的类型和数量来制定规则。税收检察官可能有空间来虚报税收收入(Hindriks,Keen and Muthoo,1998年)。火灾检察官能够决定在给定的一年中,他们多长时间需要重新检查一次防火设备。
  使用来源于58个国家接近2400家公司调查的数据,Kaufmann和魏尚进的研究表明,甚至在一个国家内部,即使是那些支付更多贿赂的公司经理们和政府官员谈判时,反而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就总体来看,腐败的存在不仅对行贿者,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不利的。

           三、文化因素:亚洲是例外的吗?

  Denis Osborne(1997)的论文清楚地证明了,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间,对待腐败和贿赂的态度有可能不同。Tanzi(1995)争论说,一些国家的公司在文化上不太倾向于保持距离型的经济关系,这将导致更加彻底的腐败。
  虽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同的人可能对贿赂相对于礼物,或集体忠诚相对于自私有不同的观点,Osborne也发现,许多这些差异可能不是固有的文化。例如,在一些社会中,对贿赂似乎有更大的容忍可能是官员目光短浅的结果,由于在迅速改变的时期,未来的不确定性和公务员低得可怜的工资被官员和普通公民看做是“不公平的”(Osborne,1997)。但这些不应该被完全地定义为“文化”。此外,Osborne已经证明,在人类历史上,从古埃及以前开始的所有文化,我们能够不断地发现表达对腐败的讨厌和对哲学家与普通人民不信任的言论。
  我们并没有足够的关于文化腐败和经济发展互相影响的详细的国家研究。Pasuk Phongpaichi和Sungsidh Piriyarangsan的著作《泰国的腐败和民主》大胆鲜明地提供了一项对这个国家腐败的深入研究。在这本书的开始,作者们评论了许多早期对归结于泰国腐败这个课题的研究成果[见这项著作中Lucien Hanks1982)、Fred Riggs(1966)、Edward Van Roy(1970)。Thinapan Nakata(1977)和Clard Neher(1977)的描述]。根据大量的调查,Pasuk-Sungidh的著作总结道,泰国人与其他国家的人相比,对于被认为是腐败的官员从私营部门拿走的钱的数量有更高的限制。
  这篇论文比较早地引用了这样的证据:外国投资者在更加腐败的国家平均投资更低。一些人可能怀疑,东亚一定是个例外,因为这是外国投资普遍投入的地区。在这里让我们注意,虽然东亚外国投资的数量非常庞大,但是这个地区确实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并且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增长速度更快。许多东亚国家工资也很低。单独给定这些因素,东亚自然吸引了更多的外国投资。为了了解外国投资者是否对于亚洲接受国的腐败不太敏感,我们需要控制这些因素,就像魏尚进(1997)所做的那样。在东亚投资接受国,外国投资者仍然倾向于到不太腐败的国家去——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然而,我们必须注意,这项研究并没有比较是否国内和外国投资者对腐败可能有不同的敏感程度。

             四、激励和制度的作用

  因为腐败在大多数国家的刑法中都被列为犯罪,强调与之作斗争的过程中法律执行的作用是很普遍的。无疑,法律和法律执行是重要的,它至少与调查腐败的根源、滋生腐败的制度环境和激励措施有相同的重要性。

  1.在经济和任意处置权中政府的作用
  虽然在政府招聘程序中一直强调个人价值,经济学家总是不厌其烦地指出,将官员利用制度提供的机会收取贿赂的可能性最小化的重要性。如果其他因素相同,对商业运行和公民的生活越有判断力的政府官员,越有可能变得腐败。错综复杂的政府规则产生了官员索取个人利益的肥沃土壤,而政府作用越小的经济越不可能滋生腐败。这一点几乎是最基本的。如果只有在获得许可并缴纳了关税之后,一个公司才能够从国外进口一定的货物,那么决定发放许可证和准许免除关税的官员就有索取贿赂的机会。如果不需要许可证或关税,在进口的时候,就没有公司会支付贿赂了。
  Tanzi出色的调查(1998年)提供了大量对腐败机会的具体描述,这些机会可能作为政府规则的结果而产生。例如,在税收领域,一项法律越难理解,腐败越有可能最活跃;行政官员对同意税收激励、决定税收责任,以及选择审计和提出诉讼有越大的处置权,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
  类似地,政府消费的规模和分配这些支出的程序,极大地影响着腐败的机会。同时,如果政府涉入以补贴价格提供一定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国际贸易、信用、公共住房、教育机会以及水和电,拥有决策权的官员也有机会将这些津贴中的一部分装人自己的口袋(举例来说,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与政府所要求的价格之间的差价),或从商品和服务津贴的接受者那里索取贿赂。Mauro(1995)和Kaufmann及魏尚进(1998)的论文都表明了,腐败指数和政府规定的指数实际上是相关的。
  亚洲的许多国家都实行积极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从它们的本质来说涉及到部分政府官员的判断力,哪个产业应该得到支持,这个产业中的哪些公司应该得到支持,如何分配政府资助的贷款、补贴、税收折扣等等。Ades和Di Tella(1997)争论说,从逻辑上讲,产业政策在促进投资的同时也促进了腐败。许多国家腐败指数和产业政策的数据表明,腐败实际上比实施更加积极的产业政策的国家更广泛。由产业政策导致的腐败的消极影响似乎是巨大的——可能大约是直接有益影响的56%到84%。因此,在任何成本效益分析中都不应该忽视。
  上面例子中,没有一个指出要废除所有的规定。许多规定,甚至官僚的判断力,在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点,比规则的设计更应该与腐败联系起来进行考虑。

  2.公务员招聘和提拔体系
  政府官员的道德品质和性格当然是决定一个国家腐败程度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公务员的品质与他们如何被招聘和提拔密切相关。正如德国社会学家Max Weber(1947)论证的那样,在一个裙带关系和相互保护非常猖獗的国家里,政府职位被公开或暗中出售,公共官员将是不太胜任和没有动力的,因为成功并不取决于价值,而取决于优势。Ranch和Evans(1997)提出了反映35个国家公务员的精英人才招聘和提拔程度的指数,以及相对私营部门的平均工资。它们表明,当关系到公务员招聘和提拔的方式时,国际国家风险协会提供的各国的等级在统计上是非常重要的。优秀人才的招聘对于减少腐败是最重要的,接着是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就业保障。

  3.公务员的补偿
  我们长期认为,给予公务员权力,付给他们可怜的工资,但又希望他们不会使用手中的权力来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想法是十分天真的。因此,新加坡从80年代、香港从70年代就开始付给他们的公务员很高的工资,有时还超过了私营部门的最高工资。例如,根据记录,不管相信与否,新加坡内阁部长的工资相当于那些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工资,而总理的工资是美国总统的好几倍。许多专家(以及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政府)认为,这种工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它们非常低的腐败水平的主要原因。在民意调查中,新加坡常常被认为是腐败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这种向公务员支付高工资有助于阻止腐败的观点当然并不仅仅限于亚洲。例如,Tanzi(1998),Assar Lindbeck(1998)的研究将瑞典在1870年到1970年期间的低腐败部分地归因于高级政府官员的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2到15倍这样一个事实。然而,对腐败和政府部门工资之间是相关的证据的系统的、统计学的检验是最近开展的一项工作。在上面提到的各国回归研究中,Rauch和Evans(1997)并没有发现对高工资作用的强有力的支持,尽管世界银行的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和Van Rijckeghem和Weder(1997)的工作论文都报告了关于很低的政府官员工资对应于很高的腐败程度的证据。
  这里,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政府官员工资的绝对水平,而是他们相对于最好的私营部门同行的价值。在Van Rijckeghem和Weder的论文中,受到可获得的数据的约束,他们将公务员相对于制造业部门平均工资的报酬看做是他们的官员抵制腐败的激励措施。使用一种回归技术,这些作者发现了一个在政府部门相对工资和涉及政府官员的腐败程度的统计上重要的负相关性。
  根据他们的评估,他们认为是政府部门相对于私营部门工资的高比率,减少了新加坡的腐败,因为新加坡有着最低的腐败等级(工资增长所需要的指标%)。
  但我们必须问清楚,是否被批准的工资增长应该将政府官员的工资提高到他们的私营部门同行之上?如果是的话,那就会引起一系列的公平问题,即使这些政府有这些资金(或者将目前的绝大多数非法贿赂转化为提高公务员合法收入所需要的增加的税收)。如果向公务员支付了比他们的私营部门同行更高的工资,许多人可能会行贿来获得这个政府职位。因此,高薪政策本身就可能产生一种新型的腐败。鉴于勒索和受贿行为可能会变成官僚工作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增加的合法收入并不会对减少腐败有明显的作用,至少在最初是这样。
  公务员报酬只是关系到反腐败斗争成功的一个因素,就像这个激励和制度的讨论所显示的那样。

  4.司法体系,监督机构,“热线”,民意测验,新闻自由和民主
  在任何针对腐败的斗争中,一个国家有侦察腐败行为和起诉那些犯罪行为的能力是基本的保障。
  存在这样七种基本的方法:
  ●一个独立的和公平的司法体系;
  ●一个官方的反腐败部门,例如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
  ●存在基层的监督机构;
  ●一个电话“热线”,例如像英国和墨西哥那样,它使得普通公民可以直接向政府揭发腐败行为;
  ●公众观点的调查。例如那些由Bangalore和印度的公署事务中心或在其他国家由世界银行的经济发展机构进行的工作,它记录了公众特别是穷人对腐败的态度;
  ●新闻界揭发任何官员腐败的自由;
  ●服务于反对腐败政权的选举和保护那些敢于揭发腐败官员双重目的的民主。
  一些个案研究和许多轶事性质的证据在特定国家的不同时期证明了上述方法的效果,并提供了关于如何建立这些机构的建议。政府征收的额外税收作为不同反腐败团体的行动结果,能够超过这些团体的成本。虽然它们的重要性似乎直观上非常明显,迄今为止,在更广泛的样本国家,对它们的效果的系统性统计学研究还十分有限——这将是一个出成果的研究课题。

  5.国际压力
  对于腐败问题,可能会承受两种国际压力。首先,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发展银行,以及类似的组织能够向它们提供持续的道德压力以及技术协助,来诱导各个国家来反腐败。由一些组织,例如UNDP和世界银行举行的关于良好政府和腐败的不同会议是非常有用的。在一些情况下,以腐败为由取消一些国家的贷款或威胁要这样做可能更加有效。
  第二个渠道,是协调国际上的力量,为使一些跨国公司向本国官员支付贿赂被列为犯罪行为作出努力。迄今为止,美国是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国中惟一的一个拥有有关强制法律的国家。它的1977年外国腐败行为法案(FCPA),禁止美国的公司介入腐败行为。对于大多数其他的OECD主要国家来说,不仅贿赂外国官员不是非法的,直到现在,甚至还是可以免税的。美国的法律在减少外国的腐败方面并不是非常有效的,主要是因为其他国家的公司渴望获得美国公司所错过的商机。有腐败倾向的外国官员并没有感受到足够的压力来改变他们的行为,即使他们确实对于吸引外国投资非常感兴趣。禁止国外腐败的一项国际谈判,能够加强所有主要跨国公司不行贿的集体行动。如果他们能够自信不会产生商机转移到他们的竞争者那里的后果,他们更有可能拒绝索贿行为。
  不过国际压力的效果不应该被高估。首先,几乎所有国际政府组织的命令都对在这些组织的行动中,要达到什么样的反腐败目标进行了限制。如果世界银行要对那些根据国际透明组织的报告,腐败非常严重的国家暂停提供贷款的话,它将不得不停止一半或更多的贷款。这是不现实的,因为这将与世界银行的其他重要目标相矛盾。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国内的努力和国内的机构最终会因为多种原因决定了任何反腐败计划的成功,这些讨论被排除在这篇论文的范围之外。如果政府官员不准备严肃地反腐败,而国际组织将反腐败作为一项先决条件,很简单,他们将不会要求一项贷款。

                五、总结

  尽管有一些例子表明,一些公司或个人要么从行贿中受益,要么从敲榨贿赂的机会中受益,但是腐败对经济发展总的影响是消极的。无论在亚洲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这样的,甚至是在那些在传统观念中,贿赂被当作是礼物的国家。
  许多专家近期的系统研究发现,一个国家越腐败,它的发展就越慢。腐败通过减少国内投资减少了外国直接投资,增加了政府支出并扭曲了政府支出的构成,从教育、卫生和基础设施的维持发展转移到了不太基础的但是更加容易操作的公共项目,从而阻碍了经济发展。
  反腐败斗争必须以各种方式同时进行。虽然法律和法律执行是不可缺少的,反腐败工作严峻的国家也应该注意改革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特别是那些给予官员自由决定的权力,而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的领域。选拔公务员应该根据能力,并向公务员支付比私营部门更有竞争力的工资,这有助于吸引高质量的、正直的公务员。对腐败政府的国际压力,包括将跨国公司贿赂外国官员列为犯罪行为,是非常有用的。但是,任何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最终都将取决于那些腐败严重的国家国内机构的改革。

                          (编译: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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