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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还有一个中介者,这就是国家。各个国家各有它特有的语言和文字、传统和历史、风俗和习惯、法律和制度,它需要这一切来求得生存、独立、改进以及在未来岁月中继续存在,它有它自己的疆士;这是一个团体,是由千头万绪的精神关系和利害关系结合起来、把自己合并成一个独立整体的,它承认它自己的和本身范围以内的权利法则,但与别的同类团体在国家自由上仍然处于对立地位,因此在目前世界形势下,只能依靠它自己的力量和资源来保持生存和独立。个人主要依靠国家并在国家范围内获得文化、生产力、安全和繁荣,同样地,人类的文明只有依靠各个国家的文明和发展才能设想,才有可能。 然而,一方面各个国家就它们的情况和环境来说,彼此之间是存在着千差万别的,它们之中有巨人,也有侏儒,有体格健全的,也有缺手缺脚的,有文明的,也有半文明或野蛮的;但是它们就同个人一样,都要求生存、要求进步,这是天赋的本能。使国家从野蛮转变到文明,从弱小转变到强大,尤其重要的是使它获得长期生存的保障,这些都是政治任务。要完成国家的经济发展,为它进入将来的世界集团准备条件,这却是一个政治经济任务。 处于正常状态下的国家所具备的是共同的语言和文字、广阔的领土、多种多样的天然资源、合宜的国境和稠密的人口。国家的农工商业和航运事业必须作共同的、按比例的发展,艺术和科学、教育事业以及一般的文化事业必须与物质生产处于同等基础。它的政体、法律和制度对于本国人民必须提供高度的安全和自由,对于宗教、道德和繁荣必须能有所促进,总之必须以提高人民福利为目标。它在陆上、海上必须具有足够力量来保护其独立生存以及国外贸易。它还应当有力量对落后国家的文化发生有利影响,用它的过剩人口以及精神与物质资本来建立殖民地,建立新国家。 地大、物博和人口众多是正常国家的基本条件,也是文化发展、物质发展和政权巩固的基本条件。一个土地狭小、人口无多的国家,尤其是如果有着各别的语言时,它的文学、它的促进艺术与科学的制度,就不会是完善的。一个小国是决不能使生产的各部门在它国境以内获得充分发展机会的。在这样环境下,一切保护制度不过是私人垄断性质,它只有靠了与强大的国家结成同盟,牺牲一部分国家利益,并加倍地努力,然后可以有希望勉强保持独立地位。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海岸线、商船或海军,或对其河流的港口没有管辖权,那么它在对外贸易上就不得不依赖别国家;它既不能建立殖民地,也不能缔造新国家;在这样情况下,它的过剩人口以及精神与物质资本流入未开化国家时,就会对它自己的文学、文化和工业造成损失,而有利于别的国家。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海洋和山脉为屏障,遇到敌人攻击时就成为四战之地,在这样情况下只有忍受很大牺牲,才能有希望为自己建成一个独立的关税制度,然而无论如何,这个制度仍然是不会十分完善的。 国家领土上的缺陷是可以补救的,补救的方法有的是通过王位的继承,如英格兰和苏格兰,有的是收买,如佛罗里达和路易斯安那,有的是征服,如大不列颠和爱尔兰。 现代则又采用了一个第四种方法,它比征服的方法合乎公道,更加合乎国家争取进展的要求,也并不有赖于王位继承等偶发的事变,这就是通过自由协商的方法,使不同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趋于一致。 德国通过关税同盟这一措施,初次取得了它在民族精神上的一个重要表征。但是这个同盟的范围还没有扩展到全部海岸地区,它的范围应当从来因河口直到波兰边界,把荷兰和月麦都包括在内,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大功告成。将来这两个国家一定要加入德意志同盟,然后再进一步加入德意志国家,这是一个自然结果,到那时德意志国家就立即可以享有它目前所缺乏的那些,那就是渔业和海军,海外贸易和殖民地。况且就血统和一般特征来说,这两个国家本来是属于旧耳曼民族的。它们受到了债务负担的压迫,这只是由于违反自然形势、硬要挣得独立的结果;将来势所必然,这种负担的压迫符愈演愈甚,直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到那时它们就会认识到与大国合并是合情合理、也是合于需要的。 比利时的领土和人口都很有限,要弥补这个缺陷,唯一的方法是与较大的邻邦相联合。美国和加拿大两者的人口越是增加,美国的保护制度越是发展,就越会使它们感到彼此有靠拢的必要,英国要从旁阻挠,就会越来越感到困难。 从经济方面看来,国家都必须经过如下各发展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 当一个国家由未开化阶段转入畜牧、转入农业、进而转人工业与海运事业的初期发展阶段时,实现这种转变的最迅速有利的方法是对先进的城市和国家进行自由贸易,但是要使工业、海运业、国外贸易获得真正大规模发展,就只有依靠国家力量的干预,才能实现。各国工业发展的经过都可以作证,尤其是英国的历史,格外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 一个国家,其农业愈不发达,愈没有机会把自己的剩余衣产品通过国外贸易换取外国工业品,在未开化程度上陷得愈深,只宜实行君主专制政体和法制,这时如果实行自由贸易(即输出农产品、输入工业品),也就格外能起到促进繁荣与文化的作用。 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在农业、工业、社会、政治、内政上已经有了充分的发展,而仍然以农产品与原料向国外交换工业品,那么它在这些方面的发展程度愈高,通过国外贸易在改进国内社会状况方面所得的利益将愈少,在比它先进的工业国家对它的优势竞争中它所受到的损害也愈大。 就后一类国家来说,它们已经具备一切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可以把自己建成工业国家,从而在文化、物质繁荣和政治力量备方面达到高度发展,只是由于还存在着一个比它们更先进的工业国家的竞争力量,使它们在前进道路上受到了阻碍——只有处于这样情况下的国家,才有理由实行商业限制以便建立并保护它们自己的工业;即使就这类国家来说,也只有当它们的工业已经有了相当力量,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害怕国外竞争,从而有从根本上来保护国内工业的必要时,才值得实行这种保护制度。 实行保护制度时也并不是没有步骤的,如果一上来就完全排除国外竞争,使处于这样制度下的国家同别的国家完全隔离,那么这样的制度不但与世界主义经济原则相反,而且也与正确理解下的国家本身利益相违背。如果要加以保护的那个工业国还处于发展初期,保护关税在开始时就必须定得相当轻微,然后随着国家的精神与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能力与进取精神的增长而逐渐提高。工业的不同部门也并不是一定要在同样程度上受到保护的;应当予以特别注意的只是那些最重要的部门。这里所谓重要的工业部门,指的是建立与经营时需要大量资本、大规模机械设备、高度技术知识、丰富经验以及为数众多的工人,所生产的是最主要的生活必需品,因此按照它们的综合价值来说:按照它们对国家独立自主的关系来说,都有着头等重要意义的工业,例如棉、毛、麻等纺织业就属于这一类。如果这些主要部门能够在适当保护下获得发展,工业中其他次要部门就可以围绕着它们在较低度的保护下成长起来。有些国家,工资标准很高,领土广大,而人口还没有获得与幅员相称的发展,比如美国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象这样的国家,如果从别的国家输人工业品时能够自由地用它们的农产品相交换,那么对于主要不以机器来进行生产的那些工业可以给与较少的保护,而以主要用机器来生产的那些工业作为保护的主要对象,这样的办法对它们比较有利。 流行学派认为象这样的国家,用农产品向国外交换工业品与自己建立工业,两者同样可以促进文化与物质生活的发展,尤其是社会进步;这样对国家经济的性质就完全陷入了误解。一个单纯的农业国家,决不能使它的国内和国外贸易、内地运输设备以及国外航运获得充分的发展,决不能使人口随着生活的提高而相应地增加,在道德、智力、社会与政治各方面也决不能获得显著的进展;这样一个国家决不能获得重大的政治势力,对于落后国家的教化和进步也决不能居于能够有所影响的地位从而造成自己的殖民地。一个单纯的农业国家与一个工农业都发达的国家比较起来,就制度的完备来说,不知要相差多少。前者对于用工业品向它交换农产品的那些国家,在经济上、政治上总是要或多或少处于从属地位的。它要生产多少,自己不能决定,必须看着别的国家的眼色,要看别的国家愿意向它购人多少而定。至于后者,也就是那些工农业同时并进的国家,情形却相反,它们自己也生产大量原料和粮食,只是除由自己供应以外还感到不足的部分,才由纯农业国输入。因此就纯农业国所处的地位来说,首先它的农产有效销售量势必要看工农业国家收成的丰歉来决定,其次在销售中还势必要同别的纯农业国相竞争;这就是说,销售情况本身原已很少稳定成分,由于竞争势力的存在,就更加处于摇晃不定的地位。最后农业国对工业国的贸易关系还有遭到全部被破坏的危险,一旦发生了战争,或外国在关税制度上有了新的设施,贸易的局面即将完全改观,这时农业国一方面不能为自己的剩余农产品找到买主,一方面眼见工业品的供应断绝,势必受到双重打击。我们在上面已经提过,将农业国比作个人时,这个人只有一只膀子,还有一只是向外人借用的,借来的是靠不住的,是不能随时随刻“如身之使臂”的;而工农业同时发展的国家却是两臂齐全的人,他的两只膀子是完全听他自己使用的。 流行学派说保护制度是违反自然的,只是投机政客玩弄的一种花样;这种说法是根本错误的。历史证明,保护制度来源于国家要求达到独立、强盛地位的自然努力,或是由于战争与优势工业国家施行敌对性商业法制的结果。 独立和权力的概念,就是从“国家”那个概念而来的。流行学派从来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因为作为它的研究对象的并不是各个国家的经济,而是一般社会或全人类的经济。例如,假使我们设想,一切国家已经在世界联盟的方式下统一起来,那么关于各个国家独立和权力的问题就不再成为研究对象。在这样情况下,各国独立地位的保证,所依据的将只是世界团体的法律条文,就象罗得岛和德拉韦两州在北美合众国中的地位一样。自从这个合众国建立以来,说是其中较小的州想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或认为自己的独立地位没有比它大的那些州安全,象这样的事还没听到过。 世界联盟这一原则是合理的,然而它不过是一个原则而已,并不是一个既成事实;如果某一国家,预料从这样一个联盟、从普遍持久和平能够获得莫大利益,因此就假定这样一个联盟已经实际存在,即以此为依据来规定国家的政策方针,这就与理性相反,成为不合理的行动了。我们要问,假使有一个国家,由于看到了普遍与持久和平的莫大利益与合情合理,因此就主张解散军队,销毁兵舰,撤除要塞,任何头脑清醒的人是否要认为这个政府精神失常?但是流行学派竭力鼓吹普通自由贸易的好处,劝告一些国家放弃保护制度的利益;如果有这样一个国家,依照它的主张办事时,这个国家所做的,原则上同上述的不合理行动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战争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商业关系是要起破坏作用的。这一国的农业家因此不得不与别一国的工业家分手。这时工业家——尤其是属于有着广泛商业关系的海军强国的工业家——可以从容地向他本国农业那里获得补偿,或者与别的可以接触到的农业国家发生关系,而那个纯农业国家的居民,在这样关系中断的情况下,却要受到双重打击。 纯农业国居民的剩余农产品将完全找不到出路,他在原来存在的贸易关系中已经习于使用、对他已组成为必需的那些工业品。现在已经无法获致,于是在生产和消费两方面,他的力量都将趋于萎缩。 但是处于这样情况下的农业国,由于战争的影响,在生产和消费两方面都有所减退时,如果在人口、文化和农业方面都已有了很大进展,则国际贸易停顿以后,它的工业将勃然兴起。这时战争对它所起的作用,就象禁止性的关税制度一样。由战争所造成的形势,使它知道了自己建立工业的巨大利益,使它从实际经验中体会到了战时对外贸易关系的中断,对它实在是利多于弊的。国内会普通相信,它得从农业国地位转变到一个工农业国家的地位,从而在富强和文化这些方面达到最高发展程度。但是象这样一个国家,由战争时期开始,在工业上已经有了巨大进展以后,如果和平再度确立,而原来有贸易关系的国家想重新建立这种关系时,双方就都会发现,在战时新的事业已经构成,再恢复以前的关系,就会使这种事业受到破坏。已往的那个农业国家这时就会感到,如果恢复向国外销售农产品的办法,势必牺牲自己成立未久的工业;而那个工业国家所感到的却是,一旦恢复自由输入,它在战时构成的一部分国内农业生产将受到破坏。因此双方都想用征收进口税办法来保护这些事业。这就是近五十年来商业政策的历史。 晚近的保护制度是战争所促成的。我们坚决认为,即使英国在和约告成以后并没有犯那个绝大错误,并没有限制生活必需品与原料输入,从而使战时实行保护制度的动机在和平时期继续保持下去——即使处于这样的情况,那些列入二三等的工业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应当继续施行保护政策,并使它进一步发展。对未开化国家来说,农业还处于原始落后状态,只有与文明的工业国家进行贸易,才能获得进步;但是当它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文化程度以后,除了自办工业,就再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它在富强上、文化上达到最高度。因此当战争使一个纯农业国改变了局势,使它得以转变为工农业国家时,对它来说,战争实在是一个福星,美国的独立战争就正是这样,它尽管牺牲很大,但对后代说来,却由此获得了无穷幸福。但是一个有条件可以发展自己工业的国家,如果在和平恢复以后,依然走向纯农业的老路多那就要形成一个祸胎,这种情况的危险性,比战争本身还不知要大多少倍。 英国在普通和平恢复以后,对于国外生活必需品和原料的进口规定了限制,从而对它的主要活动倾向一垄断全世界的工业市场——自己加上了一个限度,这对处于二三等地位的工业国家来说是一件幸事。英国的农业家在战争时期对本国市场供应农产品时,曾居于专利地位,战后如果允许外国自由竞争,当然将感到痛苦,但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在后一时期,英国工业将由此在全世界居于垄断地位(在另一场合,当详细说明这一点),他们在这方面的损失将获得十倍的补偿。至于处于二三等地位的工业国家,经过了二十五年的长期战争,在这个期间,它们的农产品一直与英国市场处于隔离状态,因此使它们自己的工业有了相当发展;根据这个情况,也许只须再经过十年到十五年的严格保护,它们的工业就线以获得进一步巩固,就可以有力量与英国工业的自由竞争势力相抗衡。我们说,处于这样地位的国家,假使在受了将近半世纪的牺牲以后,放弃了自办工业的巨大利益,仍然要从只有工农业都发达的国家才能达到的那种高度文化繁荣和独立地位降落到纯农业国俯仰由人的劣势地位,那就比英国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举动更加愚昧。我们眼看到欧洲大陆国家的工业蒸蒸日上,将与英国展开有力竞争,而它们自己却又综回到单搞农业的老路,这只会使英国看到这种乖谬的举动而快意。 再假定英国的工业界果有充分势力,足以迫使以大地主为主要组成分子的上院和以乡村地主为主要组成分子的下院在限制输入农产品这一问题上让步,谁又能保证若干年以后又一个保守党内阁在新环境下不会改弦易辙,再来一个新的谷物法呢?也许由于又一次海战或由于大陆制度的变化,再度使欧洲大陆的农业家同岛国的工业家分了开来,这时大陆各国在工业上将不得不重起炉灶,倾其全力于克服在开始办工业时势必发生的困难,然后在恢复和平时再将过去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谁又能保证在将来不会有这样的演变呢? 在这样情况下流行学派将振振有词,它会埋怨大陆国家,只懂得在战时建立工业,在和平时期又把它毁掉,这样转来转去,就象西赛法斯的搬运石头一样。然而这样的演变,实际上就是流行学派自己所主张的。 流行学派如果没有从这门科学中(这个学派所研究的尽管自命是科学)把政治因素完全排除,如果对国家的存在这一事实没有完全置之不顾,以致关于战争对各个国家之间的商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完全不加考虑,那就决不会产生这样荒谬的结论。 农业家与工业家如果同属于一个国家,因此真正在持久和平下结合在一起,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完全不同了。在这样情况下,已有工业的扩充和改进,每一步骤都足以扩大对农产品的需求。这种需求并不是捉摸不定的,并不是取决于国外的商业限制、国外的商业盛衰、国外的政治变动和战争、国外的种种发明和革新、或国外农产的丰歉的;本国农业家不必看外国的眼色行事,不必与它们同甘共苦,他的利益是年年有把握的。不管国外的农产收获如何,也不管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发生了什么争执,他总可以安然脱售他的产品,按适宜的、正常的价格,换回他所需要的工业品。另一方面,本国农业上的每一个进展,在种植技术上的每一种革新,对本国工业都会引起鼓励作用,因为本国农业生产的每一次增长,对本国工业生产必然会引起相应的扩张。于是通过这种互为影响的作用,就使作为国家力量与支柱的这两大源泉有了不断进步的保证。 政治力量不但使国家通过国外贸易和国外殖民地在发展上获得保证,而且使国内的发展以及它自身的生存也有了保证,这是比单纯物质财富要重要得多的。英国借助于航海条例获得了政治力量,又借助于政治力量,使它的工业势力能够扩展到其他国家。波兰在国际地位中已被除名,主要是由于它缺乏一个强有力的中产阶级,而这个阶级是只有在国内工业确切树立以后才能成立的。 流行学派并不能否认,一国的国外市场尽管极为繁荣,但是它的国内市场对它的重要性却十倍于国外市场;但是它没有能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那是极明显的,即向海外追求财富虽然重要,还有比这个更加重要十倍的是对国内市场的培养与保卫,只有在国内工业上有了高度发展的国家,才能在国外贸易上有重大发展。 这个学派对于市场的本质和特征,只是从世界主义观点而不是从政治观点来衡量的。欧洲大陆沿海国家,大多数处于伦敦、利物浦或曼彻斯特工业天然的市场范围之内;在自由贸易下,就大陆各国内地来说,只有极少数地方的工业产品能够在它们自己的口岸与英国工业品维持相等的价格。英国的工业资本比较雄厚,技术比较先进,有着较大的国内市场,可以在较大规模下、因此也就是较低成本下从事生产,海上运输费用也比较低廉,这就使英国工业居于比别的国家更有利的地位;后者要占有这种有利地位,只有对本国市场作长期不断的保护,积极改进内地交通设备,才能逐渐实现。但是沿海一带居民的市场,不论就国内或国外贸易来说,对于每一个国家都是极关重要的;如果在沿海一带市场占上风的是外国而不是本国工业,这个国家就不但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是一个分裂的国家。这是的确的,如果一个国家其沿海一带的城市,风气所趋,同情于外国人胜过本国人时,不论从经济或政治方面来说,国家所处地位再没有比这个更危险的了。 科学决不可为了世界主义的目标而否认各国特有情况的本质,也不可把这一点置之不顾或加以曲解。只有注意到各国的自然环境,引导各个国家分别按照它各自的特有环境向更高目的努力,这类目的才能达到。我们可以看一看,流行学派学说迄今为止在实践中的成就是如何的渺小。这并不是实践政治家的失职,他们对于国家环境的特征是有相当正确了解的,错误是在于理论本身,由于这种理论与一切经验事实背道而驰,在实践中就必然要格格不入。有些国家,例如南美洲各国,是不宜于采用保护制度的,因为这个制度是同它们国家环境的要求相违反的;可是这个理论果曾阻止它们采用保护制度吗?有的国家对粮食和原料的生产无需实行保护政策,在商业往来上作了这样的限制以后,在任何情况下,施行限制政策和受到限制影响的国家双方都必然会遭受不利;这个理论也曾阻止这些国家采用保护政策吗?那些精制品,主要也就是奢侈品,是不需要在贸易上加以保护的,这类物品尽可以让它遭受竞争,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显然不会引起丝毫危险;这个理论曾阻止对这些物品实行保护措施吗?没有。迄今为止,这个理论并没有引起过任何彻底的改革,它既与事物的本质相违反,此后也决不会引起任何改革的。如果它愿意以事物的本质为依据,它就能够而且必然会引起重大的改革。 如果这个理论能够说明,阻止粮食与原料的自由贸易,将使实行这个政策的国家自身受到极大不利,并且指出,惟有以国家的工业发展为目的时,才有理由实行保护制度——如果它能够这样做,则首先沾到它的光的就是一切国家、即整个人类的繁荣和进步。它这就可以将有关工业的保护制度树立在正确原则上,从而诱使目前正在严格实行禁止制度的那些国家,例如法国,逐步地放弃这个制度。工业家对于这些理论家一旦有了信心,晓得他们所企图的决不是在于现有工业的毁灭,他们所考虑的每一个通情达理的商业政策,都是以工业的保持和进一步发展为依据的;到了那个时候,工业家就不会反对他们的说词,就不会不愿意改变禁止政策了。 如果这个理论能够这样教导德国人,告诉他们,要顺利发展他们自己的工业,开始时保护税率只能暂仍旧贯,然后逐步提高,到相当时期再逐步降低;告诉他们,在任何情况下,经过周密布置的有限度的国外竞争,对自己工业发展实际上总是有利的——如果这个理论能够这样说明问题,那要比单纯地帮助扼杀德国工业,对自由贸易事业能作出大得多的贡献。 美国的工业有廉价原料和粮食作后盾,有机械力量作支持,这个理论休想使美国工业为自由竞争而牺牲。但是它如果能够这样说明情况,告诉美国人,他们那里的工资既然异常高昂,远在旧世界文明各国之上,那就不妨在别国同意吸收他们的农产品和原料的条件之下,对于以工资为成本主要部分的那些工业品的输入尽量开放,这样做对于他们生产力、文化和政治力量的发展和促进最为有利——在这样情况下,这个理论就不会受到反驳了。 自由贸易理论到那个时候就可以在世界各国畅行无阻,不论在西班牙、葡萄牙、那不勒斯、土耳其、埃及以及一切未开化、半开化和热带国家就都可以行得通。那个时候,上述的这类国家,在它们目前文化状态下,就不会再存痴念,要凭保护制度未发展它们自己的工业了。 到那个时候,英国就会放弃它是注定要垄断全世界工业的这种想法。它就不会再向法国、德国和美国噜苏,要它们为了它允许免税输入它们的农产品和原料而用牺牲自己工业的办法来报答它的雅意。那个时候,虽然对它自己来说自由贸易越来越有利,但同时它会看到有些国家却应当实行保护制度,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个理论那时就会告诉它,一个已经达到工业优势地位的国家,要防止自己的工商业者趋于退化或怠惰,唯一有效办法是止食物和原料自由输入,让国外工业品参与竞争。 英国一向的做法是劝诱别国遵守自由贸易原则,它自己则厉行禁止制度,到那个时候它就会采取与现在完全相反的商业政策,它就会不管外国保护制度的存在,而主动容许竞争;它就会主动把普遍实行自由贸易这一愿望暂时搁置起来,直等到别的国家不再害怕自由竞争的结果会毁灭它们自己的工业时为止。 英国当时和在这个愿望实现以前的那一段时期内,由于各国的保护制度,它在日用工业品的输出贸易上势必要受到些损失,但是它可以通过精制品的更多的输出,通过为它的工业品开辟、培养新市场来补偿这些损失。 那时它在西班牙,在东方,在中美及南美各国,将竭力倡导和平,在中南美、亚洲及非洲的一切未开化以及半开化国家将运用它的势力,进行教化工作,使那些国家得以建成强有力的文明政体,得以确立人身和财产安全,得以建设公路和运河,教育和文化、道德和劳动习惯得以逐渐推进,而狂妄、迷信、怠惰的风气将逐渐被根除。在这样的努力过程中,如果它同时能够取消粮食和原料输入的限制,它的工业品输出将大量增加,这比不断企图毁灭欧洲大陆工业的做法要聪明得多,有效得多。 但是英国如果想在对未开化和半开化国家的教化工作上获得成就,就不可采取独占方式,决不可象它在巴西所使的手段那样,借助于商业上的特殊权益,企图垄断市场,把别的国家屏之门外。这样的政策必然会激起别的国家的义愤,促使它们反对英国的努力。文明国家对上述一些国家的教化工作,到现在为止,还极少成就,症结所在,显然就是这种自私政策。因此英国在国际法方面应当推行这样一个准则,即一切工业国对于这一些国家的商业应当享有同等权利。这样英国不但在它的教化工作上可以获得别国的协助,而且如果由别的工业国家承担相类的教化工作,对它自己的商业也并不会有所不利。现在不论拿哪一种工业或商业来说,英国总是首屈一指的,由于这一点,对任何这类市场的出口贸易,在各国中居首要地位的将总是英国。 我们代英国设想,假使它为了自己的发展前途,垄断世界工业的确是一个必要条件,假使有人说别的国家看了英国的榜样也想发展成为一个大工业国,当充分实现这一目标时不致损及英国地位,或者说当别的国家在富裕程度上有了增长时,英国的富力并不会因此削弱,或者说德国、法国和美国在天然禀赋上并不亚于英国,可以发展成为与英国相等的强国而并不得及英国的发展前途——而所有这些都不能确切加以证明;假使情形的确是这样,那末英国处心积虑反对别国建立工业,或者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实际情况绝不是这样。 这里还有一点应当指出,任何国家,如果它自己的工业品掌握了全部国内市场,则由于工业品在国内的生产和消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获得莫大利益,一方面原来对它供应工业品的那个国家被排除以后,将受到损失,但前者的所得将远远超过后者的所失;这是因为当一个国家自己在办工业,从而在经济地位上有了充分发展时,就会在财富和人口方面获得更大的增长,结果对于工业品的消费,比之依靠别一工业国供应进口品时,将有无可限量的进展。 至于就工业品出口方面的情形未说,处于温带的国家,生来特别宜于发展工业,自有它们的特有活动领域,可以努力于供应热带国家的消费,后者可以用殖民地农产品来交换工业品。但是热带国家对工业品的消费量主要决定于两点:一点是热带国家方面关于产品剩余额的生产能力,还有一点是温带国家方面对于热带产品需求的增进程度。 如果我们能够证明,在相当时期内,热带国家所产的糖、米、棉、咖啡等等可以比现在扩大五倍到十倍,一方面温带国家对于这类产品的消费也可以扩大五倍到十倍,那么就同时证明了一个事实,温带国家工业品对热带国家的输出在这个期间可以比现在扩大五倍到十倍。 我们说欧洲大陆国家对殖民地产品的消费可以有这样的增势,是大体上以近五十年来英国消费量的增势为依据的;谈到这里还须注意到一个事实,假使英国对消费没有过度征税的话,这方面的增势或者还要扩大得多。 关于热带生产增进的可能,近五年来荷兰在苏门答腊与爪哇以及英国在东印度群岛的成就,给我们提供了无可否认的证据。从1835年到1839年,英国由东印度群乌输入的糖增加了三倍,输入的咖啡增加得还要多,输入的棉花也有了大量增进。最近(1840年2月)英国报纸曾以极兴奋的语调作了报导,认为东印度群岛这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几乎是无限制的,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英国关于这类产品的输入就可以无需再仰给美国和西印度群岛。在荷兰方面,近来对于殖民地产品的出路已经感到为难,正在设法寻找新市场,一方面我们还要注意到,北美仍然在不断努力增加棉花生产,得克萨斯作为一个州已经勃然兴起,它的势力无疑将笼罩整个墨西哥,使那一带膏腴之地转变成象美国南部各州现在的情况一样。我们很有理由作这样的设想,法律和秩序、勤奋和智力将逐渐扩展到从巴拿马到合恩角的整个南美洲,然后扩展到整个非洲和亚洲,从而到处增加生产和产品的剩余量;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这里是大有发展余地的,决不是仅仅足供一个国家来推销工业品的。 我们如果把迄今为止实际用于殖民地产品生产的土地面积计算一下,然后同性质上适于这类生产的全部土地面积作一比较,就可以看到,适于这种生产的土地现在已被实际使用的还不到五十分之一。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从东印度群岛一个地方的输入,即足以满足英国对这类产品的全部需要,那么英国又怎么能够垄断生产殖民地产品的一切国家的工业市场呢?有许多国家的殖民地产品,它既无力吸收交换,它又怎样能作此妄想,要把它的工业品销售给所有的这类国家呢?还有一层,如果欧洲大陆的工业没有能获得大规模发展,因此没有充分力量足以购买从而消费这类产品,那么欧洲对于这类产品又如何能够产生大的需求呢? 所以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抑制欧洲大陆的工业,虽然一定足以阻止大陆国家的发展,但是对于英国的发展前途却丝毫没有好处。 还有一点也是很明显的,热带国家在目前,以及在一个漫长的未来时期内,将以大量原料提供给一切适于生产工业品的国家作交换。 最后还有一层,保护制度的目的是在于为了整个热带农业的利益而发展整个温带的工业,而英国工业品目前在欧洲和美洲的自由竞争则形成了对世界工业的垄断,就为全人类谋福利这一点来说,后一办法决不会比前者更有利些。 因此,英国以外的任何别的国家,如果适宜于发展工业,并有相配的领土、国家力量和人民智慧,看到英国在工业、航运和商业方面的进步,不必感到气绥,它们也可以急起直追,取得与英国同样的工业优势。今天工商业和海运事业的发展已远不是过去所能比拟,但是更远大的发展还在将来,这种转变的实现,为期也不会很远。我们要鼓起勇气,对国家伟大前途抱有信心,向这个目标猛进。尤其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充分的民族精神,立刻行动起来,抓住最紧要的关键,努力进取,从而为我们后代取得最丰富的果实。首先必须掌握自己的国内市场,至少在日常必需品方面利权不能外溢,对于那些同意用我们自己的工业品向它们作交换的热带国家,要能够直接向它们取得热带产品。德国如果不甘心远远落后在法国、美国、甚至俄国的后面,这就是德国商业同盟必须担当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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