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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要我为他的结集《原富精神》写序。“香江第一笔”之命,我怎敢不从?我算是个替人家写序的老手了,但一见到“原富”这两个字,就心惊胆战。且听我道来。 《原富》是严复在一九○五年替经济学鼻祖史密斯在一七七六年出版的巨着所起的译名。原名很长:《一个关于诸国财富的本质及成因的探索》(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严复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翻译大师,而《原富》这个译名实在好。然而,可能因为我看不到“皇帝的新衣”,单从《原富》的译文来评品,我认为严复的功力并不怎样。 《原富》的英语原作是我读过的所有书籍中唯一令我产生畏惧之心的作品。是经济学的第一本巨着,但二百多年来,没有另一本经济论着可与它平起平坐。小字印来千多页,注脚千多个,哲理纵横,观察入微,博学多识,文笔如长江大河,滔滔不绝——这样的书怎可在十二年间写出来的? 重于泰山的书当然有好几个版本,而被邀请为之写序或引言的是极高的荣誉了。我最欣赏一九三七年Max Lerner为《原富》所写的《引言》:文气如虹,纵论大势。作学生时我为了学英文而背诵过这篇《引言》,兹仅试译首两段以飨读者: “像所有巨着一样,《原富》不仅是一个伟大脑子的表达,而且是整个纪元的倾诉。写这本书的人有学问,有智慧,有文字的天分,但同样重要的是,持这些天赋他站在一门新科学的黎明和欧洲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他写的是表达一些动力,正在他下笔之际,工作去制造那奇异而又可怕的新品类:模式经济人,或可说是现代世界的经济人。我采用这一词的意思,可不是经济理论家所发明的没有生命的抽象人物,用以刺杀任何改变社会的建议,但到头来却刺杀了他们自己。我说的是那活生生的商人,经济学者为了要保护而下笔的,而又为了他的利益而发明了那没有生命的抽象人物。当时欧洲所有创造这商人的动力,以及这商人快要控制的社会,都在创造一个思想及体制的架构,让史密斯在其中写他的书。而这本书,好像知道好运滚滚来,本身变为巨大的影响力,增加了那些动力的运作。于是,这本书是历史的一部分了。一个新社会,在旧壳中冒出来,创造了一个架构,让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或艺术家去做他的工作,而这工作最后粉碎了社会的旧壳,完成及坚固了那新社会的轮廓。马基维利的《帝皇术》如是,史密斯的《原富》如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也如是。 “这解释了为什么所有学者的辩论,挣扎去找寻史密斯的创新之处,都是白费心思的。没有任何一级脑子,其思想概括了时代而又影响了跟而来的社会动向,是纯真地有创见的。无可置疑,《原富》是现代经济思想的中流砥砫。但若把这本书分拆开来,你会发觉其中没有一点未经前人提及,而它的所有论点,在大程度上都被后来的论着刺破了。然而,重要的可不是某些学说是否曾经新得发亮,或者是经得起时间的蹂躏。重要的是论着的整体;它的范围、概念、完成,使它活动起来的精神以及它在历史上的位置。” 没有谁读过《原富》会不觉得自己是渺小的。洋洋近百万言,其博学多才是我平生仅见。但它的基本论调简单不过:人不可以单靠亲朋戚友的帮助而生存;归根究底他总要靠自己。可幸的是,为自己、图私利,对社会大有好处。这是因为专业生产然后在市场交换,上下交征利,大家所得的会比自供自给富裕得多。史密斯当年可没有想到,在我们今天的世界,因为专业生产而在市场交易所带来的财富,比自供自给的增加,以千倍计。 我不同意Max Lerner的地方,是史密斯的所有论点都被后来的论着“刺破”了。说史氏在细节上有错,是对的,但他的主要论点的整体,不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且越来越对。大思想家就有这样的能耐:分拆开来好些地方都错,但合并起来的整体却是对了。 我可以举自己深知的一个实例。作学生时我写《佃农理论》,发觉史密斯的佃农分析及附带的土地使用制度的演变分析的细节,错处颇多。但他的土地制度演变分析的没有明言的主要基调,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不仅是对,而且极为重要。后来这基调影响了达尔文! 大智的人可以在细节上错得颇多,但重要的基调却对得精彩。小智的却相反:细节都对,但加起来却是错了。 林行止的《原富精神》,是以二百多年前的史密斯基调来看今天的世界。像史前贤一样,他的细节有错处,但其整体却是对的。这是大智了。 是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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