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
向美追寻,是人之常情,所以科学也有“唯美派”。但科学的本质可不是艺术。前者是以阐释现象为主旨的。另一方面,人到底是人,不能冷若冰霜,半点感情也没有。因此,说某一个科学理论是一件艺术作品,是恭维的话了。问题是,仅仅是美而不能解释现象的,是美中的不足,失却了科学的功能。科学家既然是人,我们不能期望他们是人类的例外,毫无感情,但感情是不可以在科学上滥用的。原则很简单:科学的著作可以将客观分析与主观感情结合、并用,但二者要分得很清楚。只要能这样做,科学文字倒大可加上感情之辞,点缀一下,减少枯燥,增加其可读性。 以经济学来说,主观感情与客观分析的清楚划分是比较困难的。这并非说不能做到,而是比自然科学——如物理、化学等——困难。经济学是解释人类行为的科学。困难是,经济学者也是人,于是就难以避免地将自己的价值观连带在一起,甚至以主观的喜恶作为科学的结论。优秀的经济学家在分析时有“忘我”之能;这是一心二用的本领了。天生有所不逮者,则要多加锻炼的。 第一节:现象必有规律 我的书桌在窗旁。是深秋了。纱窗外,风摇翠竹。在人烟稠密的香港,窗外可以见到茂林修竹的环境是不容易有的。杜甫所写的“无边落木萧萧下”,香港的人见不到这景象也会相信,那是为什么?是深秋,这里的竹还绿得可爱,那又是为什么?今年的气温下降得较早,只不过十一月初,已寒气逼人。两个月前我在窗外还见到的蝴蝶,现在已不知所终。但我知道,明年六月蝴蝶还会再来。我怎能这样肯定呢? 窗是向东的。我每天在晚间写作,没有在书桌旁见到太阳的上升,已有好几年了。但我不用看见,也敢跟任何人打赌,在早上我可以在书桌旁的窗外见到太阳。我见到海,知道海水是咸的,也知道潮水的高低与“月有阴晴圆缺”有一定的关系。少年时,我是钓鱼能手。见到海,我就想起钓鱼乐事。钓者负鱼,但却知道鱼的品性。月圆之夜,乌云盖天,是钓黄脚鱲的大好时机。这是规律。 大自然的规律是任何识者都会同意的。人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向窗外远眺,香港置地公司所建的置富花园的房屋,与政府所建的廉租的华富村,一左一右。后者比前者人烟稠密,任何人都会同意,不用调查了。在这些住宅区中较近我家的碧瑶湾,人口的密度比置富的还小一点。较高级的住宅,人口密度较低。这是规律。在更近的山坡上,木屋三三两两。这些木屋很简陋,是僭建的。僭建的房子没有地权,比有地权的房子简陋得多了。这也是规律。 是的,不管是大自然或人为的现象,都有规律可寻。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找到任何现象,是完全没有规律的——虽然有些现象,其规律要深入研究才能发现。现象有规律,自古皆然。我们知其然,但不一定知其所以然。既知其然,就很想知其所以然,这是人的好奇心。我们要作解释,科学也就由此而起。 科学的形成是基于三个重要的信念,是任何对科学有兴趣的人都要遵守的。第一,凡是现象或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而大家决不能在这主观上有分歧。我说太阳正在上升,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要是你不同意,认为太阳正在下降,那么我和你就不可能一起科学地解释太阳的现象了。我看见的是花,你看见的也是花;我说下雨,你也同意雨在下着,是科学一般化的第一个条件。当然,世界上有一些人,什么也不同意。这些人非与科学绝缘不可。 奇怪的是,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是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一个现象,就算是主观不同,同意这现象的存在也不困难。例如,有色盲的人,会同意某一种他自己看不到的颜色的存在;失聪的人,听而不闻,但也不会否认有声音这回事。 主观的现象被客观地认同、共信,是科学的一个基础。但有一些主观的事,是不能为大众所认同,难以共信,所以这些事是科学以外的了。例如,中国大陆常提及的特异功能,信者言之凿凿,但不相信的人也屈指难算。我在北京曾看过最有名气的特异功能的表演,认为是假得离谱,就不相信了。特异功能是科学以外的事,不仅因为我不相信,也不仅因为很多人不相信,而是因为没有人曾严格地以考证的办法,使不信者信服。这好比一些人相信上帝,另一些人绝不相信,而从来没有人成功地证实上帝的存在。这不是说基督教或其他宗教没有意义,而是说宗教并非科学。 科学的第二个信念,是前文提过的:所有被众所认同的现象,都是有迹可寻,有规律的。某些现象的规律,是要经过很大的努力才能发现或被证实。经验告诉我们,现象的规律一向都是那样墨守成规,所以一个新现象的发现,虽然其规律不易找到,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会坚信这规律的存在,百折不挠地寻求。 为什么现象的规律是这样重要呢?答案是:假若现象的发生毫无规律,完全是随便或偶然(random)的,不可能知道与任何其他现象有联系,那么这现象就不可能被有系统地解释了。无迹可寻的现象,事前既无迹象,事后也没有根据,好像是耶稣升天似的,不能以逻辑推断。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是因为世界上没有毫无规律的现象。 这就带来第三个必需的信念了。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一定要坚信任何事情的发生,决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推测(不是预测)与解释是同一回事。假若我们推测在某一些情况下,由于某种缘故,某一种现象就会产生,那么这现象的产生就算是被解释了。例如,苍蝇的飞行速度不及飞机快,但因为牛顿的万有引力,在机舱内苍蝇可以向前飞。解释苍蝇在机舱内可以向前飞,与推断苍蝇在机舱外飞时则不及飞机快,是用同一理论。假若苍蝇与飞机速度毫无规律,又或是这二者的速度在不同情况下无法比较,那么我们就无从解释机内或机外的飞行现象,科学又从何说起呢? 主观的现象要被众所认同,得有固定的规律,而其发生或出现,是必有原因的。这些是科学的必需条件。 第二节:事实不能解释事实 在科学上,现象(phenomenon)、事实(fact)、行为(behavior)或观察所得(observation)是同一回事——虽然有些现象是不能由肉眼观察到的。 解释现象是需要非事实的抽象理论的。为什么事实的解释要牵涉到抽象的思想那方面去呢?答案是:事实的规律不能不言自明,自我解释。天下雨,天上一定有云——这是现象的规律——但雨的出现不能解释云的存在。小麦在泥土中生——这是规律——但泥土不能解释小麦。私有产权带来经济繁荣——这也是规律——但繁荣不能解释为什么有私产;倒过来说,也没有解释能力。事实的规律只可以使我们知其然,但却不能使我们知其所以然。 假若甲种现象的发生会连带着乙种现象的发生,而我们跟着说甲解释了乙,或乙解释了甲,我们就会有两个困难。第一,世界上的现象规律何其多也。数之不尽的现象规律,假若真的能自我解释,那么在任何一门科学内,理论就汗牛充栋,各个不同,毫无一般性的解释能力了。一个现象若真能解释另一个现象,那么只要某一现象的规律被发现了,我们于是以为这规律就有了自我解释,那么人的推理思想又有什么用场呢?第二,有规律的现象,在不同的情况下,其规律可能会改变。例如,羽毛应该下降,但在风中却可能上升。若以风解释羽毛的上升,那么有风而石头不上升又怎样了?我们应该以什么原则来分门别类呢?我们要找的原则,是一个科学的原理或理论。我们可以说,科学的一个用途,是将现象分门别类,作有系统的安排。 宾纳(K.Brunner)说:事实不能以事实作解释。佛利民(M.Friedman)说:事实的规律是要被解释的。在经济学界内,说得最好的还是马歇尔(A.Marshall):“这些争议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经过理智的考究与阐释,我们不可能从事实中学得些什么。这也教训了我们,使我们知道最鲁莽而又虚伪的,是那些公开声言让事实自作解释的理论家,而或者无意识地,自己在幕后操纵事实的选择与组合,然后提出如下类的推论:在这之后所以这就是原因。” (《经济解释》之二)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